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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女同桌拦我在玉米地,羞涩地问:听说你总说要娶我

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第一章:青玉案

91年女同桌拦我在玉米地,羞涩地问:听说你总说要娶我

王伟,你站住。

声音从身后传来,不大,有点发颤,像风里一根绷紧的弦。

我浑身一激灵,停下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

一回头,我就看见了李海燕。

她站在离我五六米远的地方,身后是学校那面斑驳的红砖墙。

夏天的风吹得她那件洗得发白的蓝条纹的确良衬衫鼓鼓囊囊。

两根辫子垂在胸前,辫梢用最普通的红头绳扎着。

她的脸红透了,一直红到耳根,像天边刚烧起来的晚霞。

手里紧紧攥着那个已经磨出毛边的军绿色书包带子,指节都发了白。

那是一九九一年的夏天,我们刚念完高一。

空气里都是燥热的,混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远处的玉米地,一人多高,叶子在风里哗啦啦地响,像一片绿色的海洋在低语。

我心里咚咚地打鼓,不知道她叫住我干嘛。

我俩是同桌,上课隔着一道“三八线”。

我上课爱睡觉,她总是用胳膊肘不轻不重地捅我一下,或者把她记得工工整整的笔记往我这边推一推。

我们说过的话,可能还没有她推笔记的次数多。

我抓了抓后脑勺,有点局促。

“咋了,海燕?”

她没说话,低着头,一步一步朝我走过来。

那几步路,她走得特别慢,像踩在棉花上。

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砸得我胸口疼。

她终于在我面前站定,还是低着头,我只能看见她乌黑的发顶和微微颤抖的睫毛。

风把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胰子香吹到我鼻子里。

“王伟。”

她又叫了我一声,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嗯?”

我应着,眼睛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只好盯着自己自行车的前轮。

车轮上还沾着早上碾过的泥。

“我……”

她开了个头,又咽了回去。

我能感觉到她有多紧张。

我也紧张。

那时候的我们,男女同学说句话都会被起哄半天。

更别说在这种放学后空无一人的土路上了。

我等着,耐着性子。

蝉在不远处的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叫得人心烦。

终于,她好像下定了天大的决心,猛地抬起头,眼睛亮得吓人。

“我听说……”

她的声音还是有点抖。

“你跟张磊他们说,长大了要娶我?”

轰的一声。

我的脑子炸了。

那感觉,就像大夏天一头扎进了村口的深水井里,从头凉到脚,又瞬间烧了起来。

脸上的热度,比太阳还烫。

这事儿,我是说过。

还不止一次。

那是上个礼拜,期末考试成绩刚下来。

我又是全班倒数,数学才考了三十多分。

我爸拿着笤帚疙瘩,满院子追着我打,边打边骂:“你个不成器的东西!看你以后能有啥出息!谁家姑娘瞎了眼能嫁给你!”

我一边躲,一边嘴硬地回呛:“我就能娶到!我就能娶到李海燕!她学*好,我娶了她,咱家下一代保管个个是大学生!”

这话被隔壁的张磊听见了,当成笑话,在男同学里传了个遍。

我以为就是一句混不吝的屁话,说过去就过去了。

我从来没想过,这话会传到李海燕的耳朵里。

我更没想过,她会来当面问我。

我看着她。

她的眼睛那么亮,那么清澈,像山里的泉水,一眼能望到底。

那里面有羞涩,有紧张,有疑惑,还有一丝我当时看不懂的……期待。

我卡壳了。

我该怎么回答?

承认?

我一个倒数第一,跟人家正数第一说这种话,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否认?

当着她的面否认,好像更不是个爷们儿干的事。

我嘴巴张了张,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我急得满头是汗,下意识地伸手,从路边的玉米地里掰了一根最外围的玉米秆子。

玉米秆子毛剌剌的,扎得我手心痒。

我把它在手里来回地搓,弄得满手都是绿色的汁液。

李海燕就那么看着我,也不催。

她的脸还是红的,但眼神倔强得像一头小牛。

好像我今天不给她一个说法,她就不走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远处的炊烟已经升起来了。

是我妈在叫我回家吃饭的信号。

我心一横,眼一闭,豁出去了。

“是!”

我吼了一声,声音大得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是我说的!”

吼完了,我不敢看她,低着头,死死盯着手里的玉米秆。

我等着。

等她骂我“流氓”,或者转身就跑。

可我等了好一会儿,什么动静都没有。

我悄悄抬起眼皮,拿余光去瞟她。

她还站在原地,没动。

她把头又低了下去,两只手绕着书包带子,一圈一圈地绞。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

但我看见一滴东西,掉在了她脚下的黄土地上,洇开一小块深色的印记。

她哭了?

我一下子慌了神。

“哎,你别哭啊!”

我把自行车一扔,往前凑了两步。

“我……我就是胡说的!你别当真!我混蛋!我不是人!”

我嘴里胡乱道歉,手足无措。

她却猛地摇了摇头。

再抬起头时,脸上虽然挂着泪,嘴角却翘起了一个小小的、几乎看不见的弧度。

“王伟。”

她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但比刚才镇定多了。

“你说的,我记住了。”

说完这句,她没再给我任何反应的时间。

她转过身,迈开步子,几乎是小跑着,顺着那条土路,朝村子的方向跑去。

那两条红头绳扎的辫子,在她身后一甩一甩的。

我愣在原地,像个傻子。

手里还攥着那根被我搓得不成样子的玉米秆。

风吹过,玉米地发出一阵更大的哗啦啦声。

我好像听懂了它们在说什么。

它们在笑我。

也在替我记住这一天。

一九九一年的夏天,在一人多高的玉米地旁。

我,王伟,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用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许下了一个自己当时根本不懂其中分量的承诺。

而她,李海燕,用一句“我记住了”,接下了这个承诺。

从此,这片玉米地,就像我们之间一个无形的契约。

青涩,笨拙,却又无比郑重。

第二章:鸿雁来

那件事之后,我和李海燕的关系变得很微妙。

我们还是同桌,中间那道“三八线”还在。

但有什么东西,已经悄悄越过了界线。

上课的时候,她推给我的笔记更多了。

有时上面不光有公式和重点,还在角落里用铅笔画着一些小小的图案。

一朵云,一片叶子,或者一个呲着牙的笑脸。

我再睡觉,她捅我的力道也变了。

不再是提醒,更像一种嗔怪。

有时候,我会在课本底下偷偷看她。

她听课的样子特别认真,腰挺得笔直,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给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她好像能感觉到我的目光,耳朵会悄悄地红起来。

我们的交流,更多是在纸上。

一张小小的纸条,在我俩之间传来传去。

“这道题怎么解?”

“你看,先把这个公式代进去……”

“下节体育课,你能教我打乒乓球吗?”

“我打得也不好。”

纸条传到后来,内容就变了。

“你昨天又被你爸打啦?我看见你胳C膊上有印子。”

“没事,皮厚。”

“给你,这是我妈做的槐花饼。”

“……谢了。”

那块槐花饼,我揣在兜里,一直没舍得吃。

等到晚上放学,饼已经凉了,硬了,我才小心翼翼地拿出来,一小口一小口地啃完。

满嘴都是甜的。

高二分班,我们都选了理科。

我没想到,我们又被分到了一个班,还是同桌。

那天我去领新书,在走廊上碰到她。

她抱着一摞新书,看见我,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王伟,我们又一班。”

“是啊,真巧。”

我嘴上说得平淡,心里却乐开了花。

那两年,是我整个学生时代最用功的两年。

我不再上课睡觉,不再跟张磊他们去河里摸鱼。

我开始玩儿了命地学。

不为别的,就为了能追上她的脚步。

她那么好,是老师眼里的宝,是所有同学的目标。

我不能离她太远。

我的成绩,从倒数,一点点往前爬。

虽然还是比不上她,但至少,我不再是那个扶不上墙的烂泥了。

我爸看我的眼神都变了,从前的笤帚疙瘩,变成了饭桌上的一筷子红烧肉。

“多吃点,脑子才够用。”

一九九三年,我们迎来了高考。

那是个黑色的七月。

整个镇子都像是被按了静音键,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的。

考完最后一门,我走出考场,感觉整个人都被掏空了。

我在校门口等了很久,才看见李海燕出来。

她脸色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

“考得怎么样?”我问。

她摇摇头,没说话。

我知道,她没考好。

她平时模拟考,都是能冲省重点的水平。

但那几天,她家里出了事。

她爸在镇上的采石场干活,被掉下来的石头砸伤了腿,一直在医院躺着。

她妈要照顾她爸,还要下地干活。

她每天考完试,都要先去医院,再去地里,回家还要做饭。

我知道她心里压力大。

发榜那天,是个大晴天。

我和张磊一起骑车去县里看榜。

我在红榜的中间位置,找到了我的名字。

王伟,天津,一所不好不坏的普通一本。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总算,能走出这个小地方了。

我赶紧去找李海燕的名字。

从头找到尾,从一本找到专科,都没有。

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底。

我骑着车,疯了一样往她家赶。

到她家门口,看见她正坐在院子里的一个小板凳上,帮她妈择豆角。

她很平静,脸上没什么表情。

“海燕。”

她抬起头,看见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王伟,你来了。考上了吧?恭喜你。”

“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落榜了。”她替我说了出来,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

“我不想复读了,家里这个情况……我打算去考我们县的师范中专,早点出来当个老师,也能帮家里分担点。”

那一刻,我看着她,心里堵得难受。

我觉得是自己偷走了她的运气。

如果她没有分心,如果她家没出事,去天津的应该是她,不是我。

“别这么说。”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

“这是命。你考上了,我为你高兴,真的。”

她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是一支崭新的钢笔。

英雄牌的,笔帽是金色的,在阳光下很晃眼。

“送给你的。到了大学,好好学*。”

我捏着那支冰凉的钢笔,手在抖。

“海我……我……”

我想说,我等你。

我想说,等我毕业了,我就回来。

可那些话,堵在喉咙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任何承诺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去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我收到了她的第一封信。

是她托张磊转交给我的。

信封里没有信纸,只有一张小小的照片。

是她的单人照,背景就是我们学校那面红砖墙。

照片上的她,穿着那件蓝条纹衬衫,扎着两条辫子,笑得很靦腆,又很灿烂。

照片背后,是她娟秀的字迹。

“王伟,愿你前程似锦,一路顺风。勿念。”

我把那张照片,连同那支钢笔,一起放进了我贴身的口袋里。

第二天,我坐上了开往天津的绿皮火车。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站台,看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大学四年,我们通了六十二封信。

第一年,三十封。

第二年,二十封。

第三年,八封。

最后一年,只剩下四封。

信的内容,也从一开始的“你那里冷不冷”和“我想你了”,变成了“我报了英语四级”和“我们村通了自来水”。

她在信里说,她考上了县里的师范,每天要学很多东西,很充实。

她说,她毕业后,就能去村里的小学当老师了,她很喜欢孩子。

她说,她爸的腿好多了,能下地走路了。

她从来不说她过得苦,不说她想我。

每一封信的结尾,都是那句“勿念”。

我把她的每一封信都小心地收在一个铁皮饼干盒里。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在宿舍的台灯下,一遍一遍地读。

读着那些越来越短,越来越客气的文字。

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隔着的已经不仅仅是几百公里的距离。

而是一条越来越宽,越来越深的河。

河的这边,是我的大学,我的城市,我的未来。

河的那边,是她的中专,她的村庄,她的现实。

我们都在用力地划着各自的船,朝着不同的方向,越漂越远。

大一的寒假,我第一次坐火车回家。

下了车,在镇上碰见了她。

她来赶集,买年货。

我们隔着一条街,遥遥相望。

那一眼,我感觉时间都停了。

然后,我们都笑了。

我朝她跑过去,她也朝我走过来。

可走到一半,我们又都停住了。

像有一道无形的墙,挡在我们中间。

最终,还是我先开了口。

“海燕,我回来了。”

“嗯,回来了。”

简单的对话,却好像用尽了我们所有的力气。

那只叫“鸿雁”的鸟,飞了很久,终于带来了重逢。

可它好像也累了,不知道下一次,还能不能再飞越那条越来越宽的河。

第三章:旧时光

那次在镇上偶遇后,整个寒假,我和李海燕只见了那一面。

不是不想见,是不知道该怎么见。

我家在村东头,她家在村西头。

不过二里地的距离,却像隔着千山万水。

我好几次走到村口的老槐树下,想往西走,脚却像灌了铅。

我能去找她说什么呢?

说我在大学里参加了吉他社,学会了弹《同桌的你》?

说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有五层楼高,里面的书一辈子都看不完?

说城里的姑娘都烫着大波浪,穿着我叫不上名字的漂亮裙子?

这些,对她来说,都太遥远了。

就像她跟我说,村里哪家的小猪又下了一窝,哪块地的麦子长势最好一样。

我也听不懂。

我们的世界,已经开始说两种不同的语言了。

大二的寒假,我鼓足了勇气,提着两斤槽子糕去了她家。

是她爸开的门。

她爸的腿还是有点跛,但精神头很好。

看见我,他愣了一下,随即咧开嘴笑了。

“是王伟啊!快进来,快进来!”

他把我让进屋,冲着里屋喊:“海燕,你看谁来了!”

李海燕从里屋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本厚厚的书。

她看到我,脸上的惊喜一闪而过,随即变得有些局促。

“王伟,你咋来了。”

“我……我来看看叔叔。”我把槽子糕递过去。

她妈闻声也从厨房出来了,热情地招呼我坐,给我倒了杯热气腾腾的麦乳精。

那天的气氛,很尴尬。

我们三个人,她爸,她妈,还有我,聊得热火朝天。

聊我大学的生活,聊城里的新鲜事,聊我未来的打算。

李海燕一直坐在旁边,安安静静地听着,很少插话。

只是偶尔,她会给我续上热水。

在我看不见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

那目光里,有好奇,有羡慕,也有一丝我读不懂的疏离。

我穿了一件新买的深蓝色羽绒服,是在天津最大的百货商场买的,花了我将近半年的生活费。

而她,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红色棉袄,袖口已经磨破了。

我们坐在一起,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从她家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她送我到门口。

“王伟。”

“嗯?”

“你那件衣服,真好看。”她说。

我心里一酸。

“你要是喜欢,我下回……下回给你也带一件。”

话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我凭什么身份给她买衣服?

她果然摇了摇头,笑了笑。

“不用了。我在村里,穿不上那么好的衣服。”

她顿了顿,又说:“以后……别破费了。你能回来看看,叔叔和阿姨就很高兴了。”

她说的是“叔叔和阿姨”,不是“我”。

回去的路上,天上下起了小雪。

雪花落在我的羽绒服上,很快就化了,留下一片湿痕。

我的心,也像被雪浸过一样,又冷又湿。

我们唯一能聊的,只剩下“旧时光”。

聊我们高中的老师,哪个还在,哪个调走了。

聊我们班的同学,谁结婚了,谁生了孩子。

聊起张磊,那个当年传话的家伙,初中毕业就没念了,跟着他爸在镇上开了个小卖部,日子过得也挺红火。

“张磊前两天还问起你呢,”她说,“问你在城里有没有找对象。”

我的心猛地一跳。

“我……我哪有时间。”我含糊地应付。

她“哦”了一声,没再追问。

我们走在镇上唯一的那条主街上。

街两边的平房,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只是墙皮剥落得更厉害了。

偶尔有几家翻盖了二层小楼,贴着白色的瓷砖,在灰扑扑的建筑里显得格外扎眼。

我们沉默地走着,脚踩在薄薄的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那声音在寂静的冬日黄昏里,被放得很大很大。

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和这咯吱咯吱的脚步声。

“海燕,”我终于忍不住,打破了沉默,“你……还好吗?”

她侧过头看我,路灯昏黄的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我挺好的。在村小教书,孩子们都挺可爱的。每天备课,上课,日子过得快得很。”

“那就好。”

除了“那就好”,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我多想问她,你还记得那片玉米地吗?

你还记得你说过“我记住了”吗?

可我问不出口。

问了,又能怎么样呢?

提醒她,也提醒我自己,我们之间有过一个多么不切实际的约定吗?

那太残忍了。

对她,也对我。

大学毕业那年,我决定留在天津。

一家国企的设计院要我,待遇不错,能解决户口。

我爸妈虽然舍不得,但也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

我打电话回家告诉他们这个消息。

是我妈接的。

她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最后,状似无意地提了一句。

“对了,你海燕妹妹,中专毕业,分到邻村小学当老师了,人姑娘挺好的,工作也稳定……”

我打断了她:“妈,我这边还有事,先挂了。”

挂了电话,我靠在公共电话亭的玻璃上,看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心里空落落的。

我知道我妈的意思。

我也知道,那个关于旧时光的梦,该醒了。

后来,我听张磊说,有人给李海燕介绍对象。

是镇上中学的数学老师,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

还有隔壁村的包工头,家里有两辆大卡车,很有钱。

张磊在电话里问我:“伟哥,你到底怎么想的?海燕可一直在等你呢。你要是再不回来,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我捏着电话听筒,沉默了很久。

“让她……找个好人嫁了吧。”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心被挖掉了一块。

从此以后,旧时光,就真的只是旧时光了。

它被我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铁皮饼干盒里,和我大学四年的六十二封信放在一起,埋在了记忆最深的角落。

再也不敢轻易触碰。

第四章:新世界

天津像一个巨大的、高速旋转的陀螺。

我一头扎进去,就被它带着身不由己地飞速旋转起来。

设计院的工作很忙。

画不完的图纸,开不完的会,还有没完没了的加班。

我从一个实*生,慢慢熬成了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小组长。

我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在酒桌上看人脸色说话。

学会了把自己的棱角一点点磨平,塞进这个城市严丝合缝的规则里。

我和同事合租在单位附近一个老旧的小区里。

两室一厅,没有暖气,冬天冷得像冰窖。

每天下班,拖着一身疲惫回到那个小小的出租屋,煮一碗泡面,就是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

我很少再想起老家,想起李海燕。

不是不想,是不敢。

每当夜深人静,那种蚀骨的思念和愧疚感就会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把我淹没。

我只能用更疯狂的工作,来麻痹自己。

我需要在这个城市扎下根来。

我需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这是我对自己的承诺,也是我对那个回不去的世界,唯一能做的交代。

就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陈静。

她是院里新来的大学生,分在我的小组。

一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说话做事都透着一股爽利劲儿。

她不像我,对领导总是毕恭毕敬。

她敢在会议上直接反驳总工程师的方案,也能在聚餐时跟院长老总拼酒。

她就像一束光,猛地照进了我灰暗压抑的生活里。

她会给我带自己家里做的午饭,抱怨食堂的饭菜是“猪食”。

她会在我加班到深夜的时候,给我冲一杯热咖啡,然后坐在旁边陪我一起熬。

她会拉着我去听音乐会,去看画展,去逛我从未去过的商场。

她带我认识了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新世界。

一个属于陈静,也属于这个城市的新世界。

我们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陈静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知识分子家庭,对我的农村出身没有半点嫌弃。

他们看中的,是我的踏实和上进。

第一次去陈静家,她妈妈拉着我的手,问长问短。

“小王啊,听我们家静静说,你工作特别努力。年轻人,是该奋斗,但也要注意身体。”

“阿姨,我会的。”

“家里还有什么人啊?”

“我爸妈都在老家,务农。”

“哦,那也挺好。等你们结婚了,就把老人接过来,大家一起住,也热闹。”

我听着她理所当然的规划,心里五味杂陈。

我没办法跟她解释,我的父母,就像土地里的庄稼,离了那片黄土地,他们就活不了。

我也没办法跟她解释,在那个遥远的老家,还有一个叫李海燕的姑娘。

我和陈静开始谈婚论嫁。

我们用两个人的积蓄,加上她父母的资助,在天津郊区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

拿到新房钥匙的那天,我和陈静在空荡荡的毛坯房里,激动地抱在了一起。

“王伟,我们有家了!”陈静的声音带着哭腔。

“是啊,我们有家了。”

我抱着她,看着窗外城市的万家灯火,感觉像做梦一样。

这个新世界,终于接纳我了。

我和海燕的联系,彻底断了。

最后一通电话,是我告诉她,我要在天津买房了。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挺好的。大城市,机会多。”

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

“那你……以后还回来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会吧。过年……可能会回去看看。”我说得很没底气。

又是一阵沉默。

“王伟,”她突然叫我的名字,“你还记得吗?那年高考完,你说,如果我没考上,你就回来陪我一起复读。”

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

我说过吗?

我好像说过。

在那个我们都以为未来有无数种可能的夏天。

“我……”

“没事,我就是随便问问。”她很快地打断我,“你忙吧,我这边要上课了。”

电话就那么挂了。

我捏着听筒,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突然觉得无比孤独。

新世界的大门已经为我打开。

可我好像把最重要的东西,丢在了门外。

后来,我从张磊那里得知,李海燕相亲了。

对象是镇上中学的那个数学老师。

两个人处得不错,准备订婚了。

张磊在电话里骂我:“王伟你个没良心的!海燕等了你多少年!你说走就走,现在连个信儿都没有!你对得起她吗?”

我对不起她。

我欠她的,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可我能怎么办呢?

回去?

回到那个我已经格格不入的小镇,放弃我在这个城市好不容易打拼出来的一切?

我做不到。

人都是自私的。

我选择了那个对我来说,更容易走的路。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借口。

我们不合适,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长痛不如短痛。

可我知道,那都是骗人的。

我只是个懦夫。

我辜负了她的等待,也背叛了那个在玉米地里许下承诺的少年。

我收到了张磊寄来的一个包裹。

打开一看,是一张请柬。

李海燕和那个数学老师的结婚请柬。

红色的硬壳纸,上面印着烫金的“喜”字。

新郎的名字,叫赵建军。

一个很普通,也很踏实的名字。

我看着那张请柬,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把它和我买的新房的房产证,放在了一起。

一个是我的过去。

一个是我的未来。

它们都那么真实,又那么沉重。

我给张磊打了个电话,让他帮我随一份礼金。

“伟哥,你……不回来吗?”

“不了。我这边……走不开。”

挂了电话,我点了一支烟。

烟雾缭绕中,我仿佛又看到了那片绿色的玉米地。

看到了那个穿着蓝条纹衬衫,扎着两条辫子的姑娘。

她问我:“你说的,我记住了。”

对不起,海燕。

我,食言了。

第五章:红枕套

我和陈静的婚礼,定在了千禧年的国庆节。

婚礼办得很热闹。

我的同事,陈静的同学朋友,坐满了整个酒店大堂。

我爸妈也从老家赶了过来。

他们穿着我特意买的新衣服,局促地坐在主桌上,看着周围衣着光鲜的城里人,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我挽着陈静,走在红地毯上。

两边的亲朋好友都在鼓掌,都在祝福。

我看着身边穿着洁白婚纱的陈静,她笑得那么幸福,那么灿烂。

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也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司仪在台上说着煽情的祝词,我和陈静交换戒指。

当我把那枚冰凉的戒指套上陈静的手指时,我的心,也跟着凉了一下。

我看见台下我妈在偷偷抹眼泪。

我知道,她为我高兴。

也可能,她在为另一个没能站在这里的姑娘,感到遗憾。

婚礼的喧闹一直持续到晚上。

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我和陈静回到了我们的新家。

陈静累得一沾床就睡着了。

我却毫无睡意。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满屋子喜庆的红色,觉得有些刺眼。

茶几上,放着亲友们送的礼物。

我一个个地拆开。

大多是些家电、摆件。

拆到最后一个包裹时,我愣住了。

那是个牛皮纸包着的小包裹,没有署名,是从老家寄来的。

邮戳的日期,是半个月前。

我小心翼翼地拆开。

里面,是一对大红色的缎面枕套。

枕套上,用金色的丝线,绣着龙凤呈祥的图案。

针脚细密,工整得像是机器绣出来的。

但我知道,这是手绣的。

因为在枕套的右下角,藏着一个小小的、用白色丝线绣的字母“H”。

是海燕的“燕”字拼音首字母。

我拿起枕套,凑到鼻子前。

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皂角香,和阳光晒过的味道。

是她身上那股熟悉的味道。

包裹里,还有一张小小的卡片。

卡片上,是她娟秀的字迹。

“王伟,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没有落款。

短短的八个字,像八根针,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

我拿着那对枕套,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坐了一夜。

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她的样子。

是她在玉米地里,红着脸问我问题的样子。

是她在纸条上,画着笑脸的样子。

是她在雪地里,说“我穿不上那么好的衣服”的样子。

也是她在电话里,问我“你还回来吗”的样子。

她没有来我的婚礼。

却用这样一种方式,给了我最体面,也最残忍的告别。

这对红枕套,是她亲手为我们的过去,画上的一个句号。

从此以后,山高水长,各自安好。

我把枕套藏进了衣柜的最深处。

我不敢让陈静看见。

我怕我没法解释,这对枕套的来历。

我更怕,我没法面对,自己心里那个巨大的空洞。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陈静是个好妻子。

她把我们的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她理解我的忙碌,支持我的事业。

我们像所有在这个城市里奋斗的年轻夫妻一样,为了更好的生活,努力打拼。

我们一起还房贷,一起为孩子的奶粉钱发愁,一起在每一个疲惫的深夜相互慰藉。

我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我以为,只要我努力向前看,就可以把过去彻底忘记。

可我错了。

李海燕就像那个藏在衣柜深处的红枕套。

平时,你想不起来它。

可你知道,它就在那里。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它就会跳出来,提醒你,你曾经弄丢了一件多么珍贵的东西。

有一年春节,我带着陈静和刚满周岁的儿子回了趟老家。

那是我结婚后,第一次回家。

村里变化很大。

很多家都盖了新房,路上也跑起了小汽车。

我爸妈抱着孙子,乐得合不拢嘴。

大年初二,我去镇上给亲戚拜年,碰到了张磊。

他胖了,也黑了,但那股咋咋呼呼的劲儿一点没变。

“伟哥!你可算回来了!”他擂了我一拳。

我们找了个小饭馆,喝了点酒。

酒过三巡,他提起了李海燕。

“你嫂子前两天还碰到海燕了。她现在在中心小学教书,教得可好了,年年都是优秀教师。”

“她……还好吗?”我问,声音有些发干。

“好啥啊。”张磊叹了口气,“嫁的那个赵建军,看着斯斯文文的,背地里好赌。把家里的积蓄都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海燕一个人,又要教书,又要还债,还要带孩子,人都熬瘦了。”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

“前年,她俩离婚了。赵建死活不要孩子,海燕就自己带着。一个女人家,不容易啊。”

张磊拍了拍我的肩膀。

“伟哥,我知道我这话不该说。但当年,你要是能回来……海燕也不至于过成现在这样。她心里……一直有你。”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

我趴在桌子上,哭得像个傻子。

我不是在哭李海燕的遭遇。

我是在哭我自己。

哭我这个懦夫,这个自私鬼。

我亲手推开了她,让她独自一人,去面对生活的风风雨雨。

而我,却躲在自己的安乐窝里,享受着本不该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岁月静好。

那对红枕套,哪里是什么祝福。

那分明是她对我这个逃兵,最无声的控诉。

第六章:再相逢

从那以后,我又有很多年没回过老家。

不是不想回,是不敢回。

我怕见到她。

我怕看到她被生活磋磨后的样子。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她。

我宁愿在我的想象里,她还是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眼睛亮晶晶的姑娘。

我和陈静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

儿子上了小学,中学,然后考上了大学,留在了北京。

我在设计院,熬成了副总工程师,评上了高级职称。

陈静也成了单位的部门主管。

我们在天津换了更大的房子,买了车。

从物质上来看,我们成了别人眼中的成功人士。

可我心里那个洞,却越来越大。

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

我会失眠,然后一个人走到书房,打开那个衣柜。

拿出那个已经有些褪色的红枕套。

上面的金线已经不那么亮了,红色的缎面也泛着旧色。

可那股熟悉的皂角香,好像还萦绕在鼻尖。

二零一六年,我爸突发脑溢血,走了。

我接到我妈电话的时候,正在开一个重要的项目评审会。

我当场就懵了。

我放下手头所有工作,买了最快一班的高铁,往家赶。

回到家,看到的是灵堂,和我妈哭红的双眼。

我跪在父亲的灵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子欲养而亲不待。

这些年,我总以为时间还很长,总以为以后有的是机会。

我错了。

在镇上办丧事的那几天,我见到了很多年没见的同学和乡亲。

他们看着我,眼神里有同情,也有疏离。

在他们眼里,我早已经不是这个村子的人了。

我只是个偶尔回来一次的“城里亲戚”。

第三天,是出殡的日子。

按照老家的*俗,亲朋好友都要来送最后一程。

我在灵堂前,机械地给每一个来吊唁的人鞠躬,回礼。

突然,我看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是李海燕。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素净衣服,手里拿着一沓烧纸。

她比我记忆中清瘦了很多,眼角也有了细细的皱纹。

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清澈,那么安静。

她走到我面前,把烧纸递给我。

“王伟,节哀。”

她的声音,很轻,很柔。

我接过烧纸,指尖无意中碰到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凉。

“谢谢。”

我张了张嘴,只吐出这两个字。

我们对视了一眼。

那一眼,好像跨越了二十多年的时光。

我们看到了彼此脸上的风霜,也看到了彼此眼底,那份被岁月掩埋,却从未消失的情感。

她没有多停留,走到灵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然后,就随着人群,默默地离开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那个曾经在夕阳下奔跑的背影,如今,显得有些单薄,也有些佝偻。

我的心,疼得像刀绞一样。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我没有马上回天津。

我把我妈接到了市里的弟弟家,让她先住一阵子。

然后,我一个人,回到了村里那个空荡荡的老屋。

我在老屋里,住了三天。

白天,我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发呆。

晚上,我就喝点酒,然后看着父亲的遗像,流泪。

第四天,我要走了。

走之前,我想去镇上,买点老家的特产,带给陈静和儿子。

在镇上最大的那个菜市场,我又碰到了她。

她提着一个菜篮子,正在一个菜摊前,跟老板讨价还价。

“师傅,这西红柿能不能便宜点?你看这都下午了。”

“不能再便宜了,姑娘。这都是今天早上刚摘的,新鲜着呢。”

她穿着一件普通的灰色外套,头发简单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

脸上是属于家庭主妇的,那种为了一毛两毛钱斤斤计较的烟火气。

我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突然觉得,这才是真实的她。

不是我记忆中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而是一个实实在在,为生活奔波的普通女人。

她买完菜,一转身,看见了我。

我们都愣住了。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讨价还价的声音,孩子的哭闹声,混杂在一起。

我们隔着三五米的距离,在嘈杂的人声里,遥遥相望着。

“……回来了?”还是她先开了口。

“嗯,回来了。”我点点头,朝她走过去。

“叔叔的事……对不起,我没能帮上什么忙。”

“没事。你来了,我爸在天有灵,也会高兴的。”

我们又陷入了沉默。

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

“你……”

我们又同时开口。

然后,都笑了。

那笑里,有尴尬,有无奈,也有一丝久别重逢的释然。

“你先说。”我说。

“你……什么时候走?”她问。

“今天下午的火车。”

“哦。”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脚尖。

“你呢?”我问,“你……还好吗?”

她抬起头,对我笑了笑。

那笑容,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却也带着一丝苍凉。

“挺好的。孩子上初中了,学*不错,也懂事。”

“那就好。”

又是“那就好”。

除了这三个字,我好像已经不会说别的话了。

“我……我该回去了。孩子在家等我做饭呢。”她提了提手里的菜篮子。

“好。”

她转身要走。

“海燕!”我叫住了她。

她回过头,疑惑地看着我。

我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沓钱,递给她。

“这个,你拿着。”

她看着我手里的钱,愣住了。

随即,她笑了。

“王伟,你这是干什么?可怜我吗?”

“不,我不是……”我急着解释。

“我知道你过得好。你是大工程师,有钱。”她打断我,“但我李海燕,还没落魄到要靠老同学接济的地步。”

她把我的手推了回去,眼神里,带着我熟悉的倔强。

“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说完,她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了人群。

我捏着那沓钱,站在原地,像个被当众剥光了衣服的小丑。

是啊。

我凭什么呢?

我以为用钱,就可以弥补我二十多年的亏欠吗?

我太可笑了。

我把钱胡乱塞回钱包,失魂落魄地走出了菜市场。

那一天,我终于明白。

有些债,是用钱还不了的。

有些事,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再相逢,我们能做的,也只剩下,互道一声“珍重”。

然后,继续在各自的轨道上,渐行渐远。

第七章:玉米地

离开老家的前一天下午,我鬼使神差地,又回到了我们高中学校的门口。

学校已经搬走了,搬到了县城里更气派的新校区。

这里,被改建成了一所职业中专。

门口那面斑驳的红砖墙,被刷上了白色的涂料,上面用红漆写着“学好一门技术,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标语。

我沿着墙根,往东走。

走到了那条熟悉的土路上。

路两边,已经不是玉米地了。

盖起了一排排整齐的二层小楼,是镇上新开发的居民区。

当年的那片青纱帐,那个属于我们俩的秘密基地,早已经消失在了钢筋水泥的丛林里。

我站在路口,有些茫然。

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大妈经过,停下来问我:“兄弟,找人啊?”

“不,大妈。”我摇摇头,“我就是随便看看。”

大妈打量了我一眼,笑了。

“看你这穿戴,是从外地回来的吧?是不是想找以前的玉米地啊?”

我愣住了。

“我们这儿啊,好多从外面回来的,都爱来这儿转悠。说以前这儿是一大片玉米地,是他们上学时候谈对象的地方。”

大妈说完,哈哈笑着,骑着车走了。

我站在原地,也笑了。

原来,不止我一个人,还记着这片玉米地。

原来,每一代人的青春里,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玉米地”。

那里,藏着他们最青涩的心事,最笨拙的告白,和最不切实际的梦想。

我顺着新修的水泥路,一直往里走。

走到小区的最深处,我惊喜地发现,还剩下了一小块地。

大概只有一两亩的样子,孤零零地夹在两栋楼之间。

地里,种的还是玉米。

已经是秋天了,玉米都收了,只剩下半人高的、枯黄的玉米秆子,在萧瑟的秋风里,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走到地头,蹲了下来。

伸手,摸了摸那粗糙的、已经失去了所有水分的玉米秆。

闭上眼睛。

我仿佛又回到了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

风里,还是那股熟悉的,泥土和庄稼的味道。

耳边,还是那哗啦啦的,像海洋低语一样的声响。

我好像看见了那个十六岁的少年。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满头是汗,手里攥着一根青绿的玉米秆,紧张得说不出话。

我也好像看见了那个十六岁的少女。

她穿着一件蓝条纹的衬衫,扎着两条乌黑的辫子,脸红得像天边的晚霞。

她抬起头,用那双清澈得像泉水一样的眼睛看着他,一字一句地问:

“我听说……你总说要娶我?”

时间,在这里打了一个结。

我仿佛听到了那个少年,用尽全身力气的回答:

“是!是我说的!”

我也仿佛听到了那个少女,带着哭腔却无比坚定的回应:

“你说的,我记住了。”

我蹲在地头,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

我不是在哭逝去的青春,也不是在哭错过的爱情。

我是在跟那个十六岁的少年,做最后的告别。

对不起。

我没能完成你的承诺。

我把你最珍视的姑娘,弄丢了。

我在这个世界上,汲汲营营,得到了很多东西。

房子,车子,地位,名声。

可我最想要的,只是回到那个夏天,回到这片玉米地。

对那个脸红的姑娘说一句:

“是,我想娶你。不是玩笑,是认真的。”

可我知道,我回不去了。

我在地头,点燃了一支烟。

看着夕阳,一点点沉入西边的地平线。

最后一缕余晖,给这片枯黄的玉米地,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金色。

就像我记忆中,她身上那层毛茸茸的金边。

我吐出一口烟圈。

烟雾在空中,慢慢散开,消失不见。

就像我们那段无疾而终的青春。

我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

没有回头,朝着来时的路,大步走去。

我知道,我该回家了。

回到我的城市,回到我的妻子身边。

回到那个属于我王伟的,真实的,不好也不坏的,中年生活里去。

至于那个叫李海燕的姑娘,和那片玉米地。

就让他们,永远地,留在一九九一年的那个夏天吧。

那是我的债。

也是我的光。

我会用我的余生,来偿还,来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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