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那年夏天,玉米疯长,一人多高,把整个村子都快要吞了进去。
风一吹,绿色的叶子哗啦啦地响,像一片涌动的海。
我刚从河里摸完鱼回来,光着膀子,浑身湿漉漉的,裤腿上全是泥点子。

就在村口那片最密的玉米地旁边,林霞把我拦住了。
她是我同桌,一个扎着两根麻花辫,眼睛亮得像星星的姑娘。
那时候,我们刚上初二,是那种半大不小的年纪,心里头刚开始长出一些毛茸茸的、自己也弄不明白的东西。
她脸红得像地里熟透的西红柿,一直红到了耳根。
两只手紧张地绞着衣角,那是她娘用一块蓝底白花的布新做的衬衫,好看得很。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要不是四周只有风声和蝉鸣,我根本听不见。
她说:“卫东,我听人说……你跟王胖子他们吹牛,说长大了要娶我?”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像被马蜂蜇了。
手里的柳条穿的几条小鲫鱼,“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溅起一小撮尘土。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比她还烫。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觉得血液这玩意儿,是可以沸腾的。
王胖子这个大嘴巴!
我确实说过,但那是在一个晚上,我们几个半大小子偷喝了我爹半瓶高粱酒之后。
酒壮怂人胆,我拍着胸脯,借着酒劲,把心里藏得最深的话吼了出来。
我说,林霞那么好看,学*又好,谁娶了她,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王胖子他们就起哄,问我是不是想烧那柱高香。
我梗着脖子,喊:“想!怎么不想!我做梦都想!等我长大了,挣了大钱,我就开着拖拉机,拉一车最好的麦子去她家提亲!”
拖拉机,在那时候的我们眼里,已经是顶顶气派的东西了。
可这话,是只能在夜里,对着酒瓶子和兄弟们喊的。
怎么能让她,林霞,亲耳听到?
我看着她羞涩又带着一丝期待的眼神,那眼神像两把小钩子,要把我的魂儿都勾走了。
我慌了。
我一个穷小子,爹娘都是土里刨食的农民,一年到头,兜里比脸还干净。
家里那三间土坯房,一下大雨就漏得像筛子。
我拿什么娶她?
她爹可是村里的会计,家里是青砖大瓦房,她有好几件“的确良”的衣裳,连文具盒都是铁的,上面还印着孙悟空。
我的文具盒,是我爹用木头给我钉的,歪歪扭扭。
一股巨大的自卑,像洪水一样,瞬间淹没了我。
我张了张嘴,那句“是,我想娶你”就在嘴边打转,可吐出来的,却是另外一句。
一句让我后悔了半辈子的话。
我梗着脖子,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甚至还挤出一个痞赖的笑。
我说:“瞎说!王胖子他们喝多了胡咧咧,你也信?我就是跟他们开玩笑的。”
她眼睛里的光,一下子就灭了。
像是被风吹灭的蜡烛,只剩一缕青烟,飘飘摇摇的。
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迅速蒙上了一层水汽。
她咬着嘴唇,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跑进了那片青纱帐。
玉米叶子划过她的身体,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哭。
我愣在原地,像个傻子。
看着她消失的背影,看着地上还在蹦跶的鱼,心里空得厉害。
我想喊住她,想跟她说不是那样的,我想告诉她,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做梦都想娶她。
可我的脚像灌了铅,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那一天,太阳很毒,蝉叫得人心烦意乱。
我一个人在村口站了很久很久,直到太阳落山,晚霞烧红了半边天。
从那以后,林霞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我们还是同桌,中间却像隔了一条河。
她把课桌上用粉笔画的三八线,擦掉,又往她那边挪了挪,恨不得把整张桌子都让给我。
上课的时候,她再也不会偷偷用胳akb碰我,提醒我老师来了。
我俩的课本,再也没有并排放在一起过。
有时候,我的钢笔没水了,以前她会主动把她的那支推过来。
现在,她宁愿看着我干着急,也绝不看我一眼。
那支钢笔,还是我攒了半年的零花钱买的,就为了能跟她那支凑成一对。
我们俩的,都是英雄牌的,只是颜色不一样。
我的心,像是被那片玉米地的叶子,划开了一道又一道的口子,看不见血,却疼得钻心。
我开始拼了命地学*。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或许是想证明什么。
我想让她知道,我不是个只会吹牛的混小子。
我想考上高中,考上大学,走出这个村子,去挣大钱。
然后,开着……不,不是拖拉机,是小汽车,回来娶她。
那成了我心里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一个支撑我熬过无数个夜晚的梦。
初中毕业,我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她也考上了,但我们没在一个班。
我在一班,她在三班。
我们隔着一个长长的走廊,像隔着一个青春。
高中三年,我见过她无数次。
在食堂里,在操场上,在学校门口那条长满了法国梧桐的路上。
她变得更高了,辫子也更长了,成了学校里很多男生爱慕的对象。
我听说,二班那个班长,给她写过情书。
还听说,有个高年级的体育生,为了她跟别人打过架。
而我,始终是那个远远看着她的卫东。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上,成绩始终是年级前几名。
我成了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同学眼里的“学霸”。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有多苦。
每次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说笑,我的心都像被针扎一样。
我多想冲过去,把她拉到我身后,告诉所有人,她是我的人。
可我不能。
我还是那个穷小子。
我穿着带补丁的裤子,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爹娘卖了鸡蛋和粮食换来的。
我拿什么跟人家比?
那个班长,他爹是县里某个局的局长。
那个体育生,听说家里是开饭店的。
我只能把那份喜欢,死死地压在心底,压成一块石头,沉甸甸的。
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考上北京的大学。
那时候,我们都觉得,北京是遥远又神圣的地方。
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就意味着鲤鱼跳了龙门,前途一片光明。
高考那天,天气很热。
考完最后一门,我走出考场,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
我在校门口等了很久,终于看到了她。
她也看到了我,眼神交汇的一瞬间,我们都愣住了。
三年了,这是我们第一次,这样安静地对视。
她的眼睛里,没有了当年的羞涩和期待,也没有了后来的冷漠和疏离。
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像一潭深水,我看不懂。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就那么站着。
周围是嘈杂的人声,是家长们的期盼,是考生们的欢呼和哭泣。
而我们俩之间,安静得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最后,她先开了口。
她说:“卫东,你考得怎么样?”
声音很轻,但很清晰。
我点点头:“还行吧。你呢?”
“也还行。”
然后,又是沉默。
半晌,她忽然笑了,像一朵在风中绽开的栀子花。
她说:“卫东,你还记得那片玉米地吗?”
我心头一震。
怎么可能不记得。
那片玉米地,是我整个青春期的背景板。
我点头:“记得。”
“那时候,你真傻。”她说。
我苦笑了一下:“是啊,挺傻的。”
“其实……”她顿了顿,看着远方,“我当时……没生气。”
我的心,猛地被攥紧了。
“我知道你家里的情况。”她轻声说,“我爹总跟我说,你是个有志气的孩子。”
我愣住了,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当时就是……有点委屈。”她低下头,踢着脚下的小石子,“觉得你瞧不起我。”
“没有!”我几乎是吼出来的,“我没有!我只是……我只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这句话,我憋了整整三年。
喊出来的那一刻,我感觉眼眶发热。
她抬起头,眼睛里又有了水光。
“我知道。”她说,“卫东,我们……都回不去了。”
是啊,回不去了。
我们不再是那两个在玉米地里脸红心跳的少年少女了。
高考,像一把巨大的剪刀,把我们的青春,剪成了两半。
一半是回不去的过去,一半是未知的将来。
那天,我们沿着那条长满梧桐树的路,走了很久。
谁也没再提过去,只是聊着对未来的憧憬。
她说她想去上海,学财会,以后当一个都市白领。
我说我想去北京,学建筑,以后造最高的大楼。
我们在一个路口分了手。
她说:“卫东,祝你前程似锦。”
我说:“林霞,你也要过得好。”
我们挥了挥手,转身,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
我没回头,但我知道,她也没回头。
有些告别,就是这样,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
我真的考上了北京的大学。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爹喝得酩酊大醉,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卫家祖坟冒青烟了!我儿子是大学生了!是北京的大学生了!”
我娘在一旁,一边抹眼泪,一边笑。
我们家,请了全村的人吃饭。
那天,王胖子也来了。
他喝得比我还多,拉着我的手,说:“东子,你小子真行!我就知道,你忘不了林霞!你去北京好好混,混出个人样来,回来把她娶了!我给你当伴郎!”
我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去北京的前一天,去了一趟林霞家。
她不在,她娘说,她去上海了,提前去学校报到。
她的录取通知书,是上海一所财经大学的。
她真的去了她想去的城市。
我把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交给了她娘。
那是我用第一笔奖学金,买的一支崭新的英雄钢笔,跟她那支一模一样。
手帕里,还有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林霞,对不起。还有,祝你幸福。
我不知道她娘有没有把东西交给她。
我也不知道,她看到那张纸条,会是什么心情。
大学四年,是艰苦又充实的四年。
我一边拼命学*,一边做各种兼职。
发传单,送外卖,在工地上搬砖……
我把每一分钱都掰成两半花。
我想早点毕业,早点挣钱,早点实现那个在心里埋了很久的梦。
虽然,那个梦的女主角,已经不在原地等我了。
我偶尔会从老家来的同学那里,听到一些关于她的消息。
说她在大学里,是系花,很多人追。
说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是上海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
每一次听到,我的心,都会疼一下。
但更多的是祝福。
我希望她过得好,过得比我好。
大学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国有的建筑设计院。
工作很辛苦,但很体面。
我终于成了别人口中的“文化人”,穿着干净的衬衫,坐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画着一张又一张的图纸。
我把工资的大部分,都寄回了家。
家里很快就盖起了青砖大瓦房,跟林霞家的一样。
我爹娘在村里,走路都带风。
他们开始张罗着给我介绍对象。
说东头老李家的姑娘,是老师。
说西头老张家的闺女,在卫生院上班。
我都拒绝了。
我心里,那片玉米地,还在。
那个人,还在。
工作第三年,我因为一个项目,要去上海出差。
那是我第一次去上海。
站在外滩,看着黄浦江上来来往往的轮船,看着对岸陆家嘴那些高耸入云的大楼,我忽然很想见她。
我不知道她还在不在上海。
我甚至没有她的联系方式。
我就像一个傻子一样,拿着她大学的地址,找到了那所学校。
物是人非。
她早就毕业了。
我在学校的公告栏里,看到了那一届优秀毕业生的照片。
我在里面,找到了她。
照片上的她,笑得灿烂又自信,旁边站着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
照片下面写着:林霞,XX系优秀毕业生,现就职于XX银行。
我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很久。
心里,那块压了多年的石头,好像终于松动了一些。
她过得很好,这就够了。
我没有去找她。
我怕打扰她平静的生活。
我只是在上海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
这个她生活了四年的城市,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气息。
回到北京后,我接受了家里的安排,开始相亲。
我见了很多姑娘,她们都很好。
温柔的,活泼的,知性的……
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缺了那种,让我的心,一下子就沸腾起来的感觉。
直到我遇到了我后来的妻子,小冉。
她是我同事的表妹,一个很安静的姑娘,在图书馆工作。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咖啡馆。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很干净。
我们聊了很多,聊工作,聊生活,聊喜欢的书和电影。
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
跟她在一起,很舒服,很放松。
没有那种心跳加速的紧张,却有一种细水长流的温暖。
我们交往了一年,然后结了婚。
婚礼很简单,就是在北京请了几个要好的同事和朋友。
我爹娘也从老家赶了过来,高兴得合不拢嘴。
婚后的生活,平淡又幸福。
小冉是个很好的妻子,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她知道我工作忙,从来不让我操心家里的事。
我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一直平淡地走下去。
那片玉米地,那段青春,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褪色,变成一张泛黄的旧照片。
直到去年,我爹给我打电话。
电话里,他的声音很沉重。
他说:“东子,林会计……没了。”
林会计,就是林霞的爹。
我的心,咯噔一下。
“怎么回事?”
“脑溢血,走得很快。”
我沉默了。
那个总是在村口的大槐树下,跟人下棋的,笑呵呵的老人,就这么没了。
“林霞……回来了吗?”我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
“回来了,哭得跟个泪人似的。”我爹叹了口气,“这孩子,也命苦。”
“怎么了?”
“她男人,前几年做生意赔了,欠了一屁股债。两口子天天吵架,早就离了。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在上海也不容易。”
我挂了电话,心里堵得难受。
我一直以为,她过得很好。
我以为,那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会给她幸福。
原来,生活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也都是残酷的。
谁都逃不过它的刁难。
我跟单位请了假,回了老家。
我想去送林会计最后一程。
也想……再见她一面。
葬礼是在村里办的。
我看到了林霞。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跪在灵堂前,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曾经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布满了红血丝,黯淡无光。
岁月,终究还是在她脸上,刻下了痕迹。
我们之间,隔着来来往往的吊唁的人群。
我没有上前去跟她说话。
我只是默默地上了柱香,鞠了三个躬。
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王胖子拉住了我。
他现在是我们村的村主任了,人也发福得更厉害了。
“东子,回来了。”
“嗯,回来看看。”
“见了?”他朝灵堂的方向努了努嘴。
我点点头。
“唉,”王胖子叹了口气,“你说这叫什么事啊。当年多好的一对,金童玉女啊。”
我没说话。
“东子,我跟你说个事,你别生气。”王胖子压低了声音,“当年,你上大学走后,林霞那丫头,天天跑村口那条路上去等。”
我的心,又被揪了一下。
“等什么?”
“等你的信啊!”王胖子说,“她跟我说,只要你给她写一封信,说一句话,她就去北京找你。哪怕……哪怕是去你学校外面摆个地摊,她也愿意。”
我的呼吸,一下子就停滞了。
“可你呢,一封信都没有。后来,她娘把那支钢笔给她,她把自己关在屋里,哭了三天三夜。再后来,她就死了心,听了家里的安排,嫁给了邻村那个。”
我感觉自己的脑子,像被重锤狠狠地砸了一下。
原来,我以为的错过,是我亲手造成的。
我以为的成全,是对她最深的辜负。
我这个自以为是的傻子!
我这个被可笑的自尊心蒙蔽了双眼的懦夫!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喝光了一整瓶白酒。
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夏天,那个玉米地。
我看到那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红着脸问我:“卫东,听说你总说要娶我?”
这一次,我没有否认。
我大声地对她说:“是!我想娶你!做梦都想!”
她笑了,笑得像花儿一样。
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流进了酒杯里。
我在老家待了一个星期。
我没有再去找林霞。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各自的责任。
有些伤口,可以愈合。
有些遗憾,注定要带进坟墓。
临走前,我去了那片玉米地。
因为要建工厂,玉米地已经被推平了一大半,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小块。
像一个倔强的老人,守着最后的记忆。
我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风吹过,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句蚊子哼哼似的话。
我拿出手机,给我妻子小冉打了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喂,老公,忙完了吗?”小冉温柔的声音传来。
“嗯,忙完了。准备回去了。”
“儿子想你了,天天念叨着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我也想你们了。”我说,“小冉,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么事啊?这么严肃。”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谢谢你。”
电话那头,小冉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傻瓜,我们是夫妻,说什么谢。”
“不,我是说真的。”我说,“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
如果没有小冉,我不知道自己会陷在过去的泥潭里,多久。
是她,用她的温柔和善良,把我从那片青纱帐里,拉了出来。
让我知道,生活,除了遗憾,还有眼前的温暖。
回到北京,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我依然是那个忙碌的建筑师,那个丈夫,那个父亲。
只是,我的心里,多了一些东西。
也放下了一些东西。
我和林霞的故事,就像一本翻开了,却没能读完的书。
里面,有我们最美好的青春,最纯真的爱恋,也有最深刻的悔恨,最无奈的错过。
我把它,连同那片玉米地,一起,好好地收藏在了心底最深的角落。
偶尔,在某个深夜,我会把它翻出来,看一看。
然后,告诉自己:卫东,你已经尽力了。
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些遗憾的。
没有遗憾的青春,是不完整的。
去年年底,公司年会,我喝多了。
小冉来接我。
回去的路上,我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霓虹。
我迷迷糊糊地,好像又看到了那片一望无际的玉米地。
我拉着小冉的手,说:“小冉,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一个……关于玉米地的故事。”
小冉没有说话,只是把我的手,握得更紧了。
车里的暖气,开得很足。
窗外,是北京寒冷的冬夜。
我知道,那个属于1991年的夏天,再也回不去了。
但我的生命里,有了一个新的,温暖的春天。
这就够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晃,儿子都上大学了。
他也去了北京,学了计算机,比我有出息。
我跟小冉,也快到了退休的年纪。
这些年,我很少再回老家。
爹娘在前几年,相继走了。
那个我长大的村子,那个承载了我所有青春记忆的地方,对我来说,成了一个回不去的故乡。
王胖子偶尔会给我打电话,说村里又变了样,盖了好多小洋楼,以前的土路,都修成了水泥路。
他说,那片最后的玉米地,也终于没了,盖成了一个小广场,晚上有大妈跳广场舞,热闹得很。
我听着,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彻底连根拔起了。
去年国庆节,大学同学搞了一次毕业二十年的聚会。
地点就定在北京。
我去了。
见到了很多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大家互相拍着肩膀,叫着外号,说着“你一点都没变”,其实心里都清楚,岁月饶过谁啊。
酒过三巡,有人提起了林霞。
一个从上海特意赶过来的同学说,前段时间在一次行业峰会上见过她。
“林霞现在可了不得了,自己开了家咨询公司,做得风生水起,是真正的女强人。”
“是吗?那太好了!”
“可不是嘛,就是……一直单着。”那个同学叹了口气,“听说她前夫后来又回来找过她,想复婚,被她给拒绝了。”
“也是,那种男人,不能要。”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我端着酒杯,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没说。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不是那个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女强人。
而是那个在玉米地旁,绞着衣角,红着脸问我话的小姑娘。
聚会散场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夜风吹在脸上,有点凉。
我拿出手机,翻出了那个上海同学的微信。
犹豫了很久,我还是给他发了一条信息。
“老同学,方便把林霞的联系方式给我吗?我是卫东。”
信息发出去,石沉大海。
我自嘲地笑了笑,觉得自己真是喝多了,净干傻事。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联系做什么呢?
徒增尴尬罢了。
我把手机揣回兜里,准备忘了这件事。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我收到了回复。
是一个微信名片。
头像,是一片向日葵。
名字,就是“林霞”。
我的心,毫无征兆地,狂跳了起来。
像二十多年前,在那个考场门口,看到她一样。
我点了“添加到通讯录”。
申请信息那一栏,我删删改改,写了又删。
最后,只写了三个字:我是卫东。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一整个上午,我都心神不宁。
开会的时候,领导在上面讲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手机每震动一下,我都以为是她通过了好友申请。
结果,一次是新闻推送,一次是垃圾短信。
到了中午,我几乎要放弃了。
我想,她大概是不会加我的。
或许,她早就忘了我是谁。
又或许,她还记恨着当年的事。
就在我准备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手机“叮”的一声。
我拿起来一看,屏幕上显示:你和“林霞”现在是好友了,可以开始聊天了。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手,都在抖。
我点开她的头像,朋友圈是三天可见。
什么也看不到。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第一句话,该怎么开场?
“你好”?太生分。
“好久不见”?太俗套。
我对着那个聊天框,发了半天的呆。
最后,是她先发了信息过来。
只有一个字:“在?”
我赶紧回复:“在。”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我能想象得到,手机那头的她,大概也跟我一样,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她发来一句话:“听同学说,你现在是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了,恭喜。”
我苦笑了一下,回道:“什么著名设计师,就是个画图的。倒是你,听说成了大老板,我才要恭喜你。”
“什么大老板,就是自己干,混口饭吃。”
客套,疏离。
我们就像两个刚认识的陌生人,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聊了几句工作,又聊了聊孩子。
她说她女儿在英国留学,很独立,也很让她骄傲。
我说我儿子在北京,跟他妈一个性子,安静,但是有主见。
气氛,始终有些尴尬。
就在我以为,这次聊天,就要这样不咸不淡地结束时。
她忽然问了一句:“你……还好吗?”
这三个字,像一把钥匙,一下子就打开了我记忆的闸门。
我仿佛又闻到了那年夏天,玉米叶子的清香,和泥土的腥气。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我打字的手,有些颤抖。
“我挺好的。你呢?”
“也挺好。”
我知道,我们说的,都不是真话。
这二十多年,我们都经历了很多。
那些辛苦,那些委屈,那些在深夜里独自舔舐伤口的时刻,怎么可能用一个“挺好”就概括得了。
但我们,都选择了对彼此,报以微笑。
“卫东,”她又发来一条,“当年,我爹走的时候,谢谢你回来。”
“应该的。林会计……他是个好人。”
“我娘后来跟我说,你走之前,去过我家。”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嗯。”
“那支钢笔,我收到了。”
我的眼泪,终于没忍住,掉了下来。
我赶紧用手背擦掉,生怕被办公室的同事看到。
“纸条,我也看到了。”
我不知道该回什么,只能发了三个点过去。
“卫东,当年的事,不怪你。”
“是我太小,太任性,也太……理想主义。”
“我不怪你。”她说,“真的。”
我看着那句“我不怪你”,心里五味杂陈。
我多希望,她能骂我一顿。
骂我是个懦夫,是个胆小鬼。
这样,我心里或许还能好受一些。
可她没有。
她还是像当年那个姑娘一样,善良得让人心疼。
“林霞,”我一字一句地打着,“对不起。”
这句迟到了二十多年的道歉,终于说出了口。
“都过去了。”她说。
后面,跟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我知道,这个微笑,包含了多少心酸和无奈。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
从少年,聊到中年。
从过去,聊到未来。
我们像两个老朋友,把这二十多年的空白,一点一点地填补起来。
我才知道,她离婚后,为了还债,吃了多少苦。
一个人带着孩子,在上海这个大城市打拼,有多么不容易。
她也才知道,我这些年,看似风光,其实也背负着很多压力。
为了一个项目,可以连续一个月不回家。
为了家里的房贷,儿子的学费,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我们,都被生活,磨平了棱角。
变成了不动声色的大人。
聊到最后,她忽然发来一张照片。
是一支钢笔。
英雄牌的,蓝色的。
笔身已经有些斑驳,但依然很干净。
“它陪了我很多年。”她说。
我看着那张照片,再也忍不住,一个人跑到楼梯间,蹲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无声地痛哭起来。
那之后,我们偶尔会联系。
但都很有分寸。
只是像普通朋友一样,问候一下近况。
或者在朋友圈,给对方点个赞。
我知道,我们之间,那根名为“爱情”的弦,早就断了。
现在,维系着我们的,更多的是一种亲情,一种超越了男女之情的,对彼此的牵挂和祝福。
今年春天,我接到了一个去上海做项目评审的邀请。
我告诉了小冉。
她正在给我收拾行李,听到后,动作停了一下。
“去吧。”她说,“好久没见老同学了,是该聚聚。”
她什么都知道。
这个陪了我半辈子的女人,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
我到了上海,安顿好之后,给林霞发了信息。
“我到上海了,有空一起吃个饭吗?”
她很快就回了:“好啊,我来安排。”
我们约在了一家很安静的本帮菜馆。
我提前到了。
没过多久,她就来了。
她穿着一身米色的风衣,化了淡妆,头发盘了起来,显得很干练,也很有气质。
看到我,她笑了笑。
“卫东,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们面对面坐着,气氛有一瞬间的凝滞。
还是她先打破了沉默。
“想吃点什么?这里的红烧肉不错。”
“好,你点吧,我都可以。”
她熟练地点了几个菜。
等菜的时候,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聊上海的天气,聊北京的雾霾,聊各自的工作。
我们都在刻意回避着某些话题。
菜上来了。
她给我夹了一块红烧肉。
“尝尝,看跟我们老家的味道,有什么不一样。”
我尝了一口,很糯,很香。
“好吃。”我说。
她笑了:“好吃就多吃点。”
那顿饭,我们吃得很慢。
我们聊起了很多过去的事。
聊起了我们的初中,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同学。
聊起了王胖子,聊起了那条长满梧桐树的路。
我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提那片玉米地。
有些事,放在心里,就好。
吃完饭,她说要送我回酒店。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没事,我开车了。”她坚持。
我们走在上海的街头。
晚风,带着一丝凉意。
路边的霓虹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们走得很慢,谁都没有说话。
我忽然觉得,这一幕,很像很多年前,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傍晚。
只是,那时候,我们是少年。
现在,我们都已中年。
到了她的车旁,我准备上车。
她忽然叫住了我。
“卫东。”
“嗯?”我回头。
她从包里,拿出了一个东西,递给我。
是一个包装得很精致的盒子。
“这是什么?”
“送你的礼物。”她笑了笑,“你现在是大设计师了,总得有支配得上你身份的笔吧。”
我打开盒子。
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支万宝龙的钢笔。
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我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拿着吧。”她说,“就当是……回礼。”
回什么礼?
回那支迟到了二十多年的英雄钢笔吗?
“林霞,我……”
“卫东,”她打断了我,“我们,都别再跟自己过不去了,好吗?”
她的眼睛,在路灯下,闪着光。
我看到,那里面,有释然,有祝福,也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深藏的悲伤。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说,“我们,都要好好地,过好现在的生活。”
我点点头,接过了那支笔。
“谢谢。”
“不客气。”
回去的路上,车里放着一首老歌。
是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我看着窗外倒退的街景,听着熟悉的旋律,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在上海待了三天。
除了项目评审,剩下的时间,我哪也没去。
我把自己关在酒店里,想了很多。
我想起了我的妻子小冉。
想起了我们平淡又温暖的二十多年。
想起了她在我加班晚归时,给我留的那盏灯。
想起了她在我生病时,给我熬的那碗粥。
想起了她在我为了老家的事,心烦意乱时,默默地陪在我身边。
我忽然发现,我生命里最珍贵的,不是那片已经消失的玉米地。
而是那个,一直在我身后,为我撑着伞的人。
我给小冉打了个电话。
“老婆,我想你了。”
电话那头,她笑了。
“肉麻。”
“等我回来,我们去旅游吧。你想去哪,我们就去哪。”
“真的?”
“真的。公司下半年有个长假,我带你和儿子,我们一家人,出去好好玩玩。”
“好啊。”小冉的声音里,充满了喜悦。
挂了电话,我打开那个盒子,拿起了那支万宝龙钢笔。
我用它,在酒店的信纸上,写下
了一行字。
“敬过往,致未来。”
然后,我把那支笔,放回了盒子,收进了行李箱的最深处。
我知道,我不会再用它了。
它和那支英雄钢笔一样,都将成为我生命里的一个印记,一个纪念。
纪念我们那段,一去不复返的青春。
也提醒我,要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幸福。
离开上海那天,林霞没有来送我。
我们只是在微信上,简单地道了个别。
她说:“卫东,保重。”
我说:“林霞,你也是。一定要,幸福。”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透过舷窗,看着下面这座越来越小的城市。
我知道,我和林霞的故事,到这里,就真的画上句号了。
没有重逢的喜悦,没有破镜重圆的狗血。
我们,只是两个被时间洪流冲散了的故人。
在人生的中途,再次相遇,然后,挥手作别,继续奔赴各自的航程。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回到北京,生活,依然在继续。
我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家人。
我开始学着做饭,学着陪小冉逛街,学着跟儿子像朋友一样聊天。
我发现,这些看似平淡的琐事里,藏着最真实的人间烟火,最踏实的幸福。
那个秋天,我兑现了我的承诺。
我带着小冉和儿子,去了云南。
我们去了大理,看了洱海。
在苍山下,我给小冉,拍了很多照片。
照片上的她,笑得像个孩子。
我忽然觉得,她比我记忆里,那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还要美。
因为,她的美丽,经过了时间的沉淀,充满了生活的光泽。
从云南回来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向公司递交了提前退休的申请。
我想用剩下的时间,好好地,陪着我的爱人,走完下半生。
我把这个决定告诉小冉的时候,她愣了很久。
然后,她抱着我,哭了。
她说:“卫东,你终于,肯放过自己了。”
是啊,我终于,肯放过自己了。
我放下了那个少年时的执念,放下了那段充满遗憾的过往。
我终于明白,人生,不是一场非要争个输赢的比赛。
也不是一部必须要有圆满结局的电影。
它就是一段旅程。
沿途,你会遇到很多人,看到很多风景。
有的人,只能陪你走一程。
有的风景,只能看一眼。
重要的是,在每一个路口,你是否做出了不后悔的选择。
重要的是,当你走到终点时,身边是否还有人,愿意牵着你的手。
现在,我每天的生活,很简单。
早上,跟小冉一起去公园散步,打打太极。
上午,我在书房里看书,画画。我重新拿起了画笔,画的不再是冰冷的建筑图纸,而是我眼中的山川湖海,人间烟火。
下午,我们会一起去逛逛菜市场,研究一下晚饭做什么。
晚上,我们会窝在沙发里,看一部老电影,或者聊聊天。
日子,过得平淡,却很安心。
我再也没有联系过林霞。
我只是偶尔,会在同学群里,看到她的动态。
看到她又去了哪个国家,又签了哪个大单。
看到她女儿毕业,找到了很好的工作。
我会默默地,给她点一个赞。
然后在心里,说一句:林霞,真好。
我知道,她也一定,在某个我看不到的地方,过着属于她的,精彩的人生。
这就够了。
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虽然不再相交,却朝着同一个方向,延伸向远方。
那个远方,叫做“未来”。
那个方向,叫做“幸福”。
前几天,整理书房的时候,我无意中翻出了一本旧相册。
里面,有一张我们的初中毕业照。
照片已经泛黄了。
我戴着红领巾,站在最后一排,笑得像个傻子。
林霞,就站在我前面一排。
她扎着两根麻aras辫,穿着那件蓝底白花的衬衫,抿着嘴,笑得很靦腆。
我们的距离,那么近,又那么远。
我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然后,我笑了。
我拿起手机,给小冉发了条微信。
“老婆,晚上想吃什么?”
她很快就回了:“红烧肉。”
“好嘞。”
我合上相册,放回书架。
窗外,夕阳正好。
金色的光,洒满了整个房间。
温暖,而宁静。
我知道,我的故事,还没讲完。
我和小冉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而那个关于玉米地的故事,就让它,永远地,留在那个1991年的夏天吧。
成为我生命里,一道永不褪色的,青春的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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