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2026年入学登记

01
登记范围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为其共同居住的随迁子女办理小学入学登记,即2026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
提示:
海棠街合并在“辛庄镇”登记;
双林街、双新街合并在“双港镇”登记。
凡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登记无效。
02
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00—2025年10月31日17:00
03
登记材料准备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一)津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父母一方即可);
(二)外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
(父母双方均需提交,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须上传双方户口页及结婚证)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三)津南区住房证明:
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若房产证尚未下发,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契税票照片)或津南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主或承租人应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提示:监护人居住证与住房证明须在同一登记镇域内。
(四)津南区合法务工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提示:在津南租房的居住证持有人,必须具备津南区务工证明和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
1.合法务工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合同:仅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
②居住证持有人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2.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五险):
①自助机打印查询清单,最下方显示缴费机构;
②本人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五)适龄儿童或学生预防接种证明(无需上传照片,线下审核携带即可)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2026年转学登记
01
登记范围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为其共同居住的随迁子女办理小学转学登记,即现小学 1-4 年级有转学需求的在校生。
提示:津南区不同镇域内可登记申请小学转学,同一镇域内小学间不办理转学;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海棠街合并在“辛庄镇”登记;
双林街、双新街合并在“双港镇”登记;
咸水沽镇、八里台镇由于学位资源紧张,无法接收小学转学申请,有转学需求的可选择其他镇进行登记(无需更换居住证地址)。
02
登记时间
网上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00-2025年10月31日17:00
03
登记材料准备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一)津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父母一方即可);
(二)外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
(父母双方均需提交,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须上传双方户口页及结婚证)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三)津南区住房证明:
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若房产证尚未下发,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契税票照片)或津南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主或承租人应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提示:监护人居住证与住房证明须在同一登记镇域内。
(四)津南区合法务工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提示:在津南租房的居住证持有人,必须具备津南区务工证明和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
1.合法务工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合同:仅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
②居住证持有人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2.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五险):
①自助机打印查询清单,最下方显示缴费机构;
②本人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五)适龄儿童或学生预防接种证明(无需上传照片,线下审核携带即可)
不只是津南区公布了随迁子女的预约入学指南
西青区也公布相关的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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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6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为做好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6年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西青区实际,特制定《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6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01
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02
预约登记时间
暂定2026年4月,具体时间和预约途径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确定。
03
预约登记地点
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在指定地点登记。
04
预约登记需提供的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在预约登记前(即2026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西青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天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05
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区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根据居住证持有人预约期间提供预约证件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入学。若预约后证件信息出现变更,不再作为统筹安置的依据。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需在2026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区入学资格。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
自2024年开始,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就学的,本区不再接受其转学;跨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及证件要求,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街镇域内学校申请转学预约登记,秋季学期初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和市教委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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