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浙江新高考赋分方式
2014年11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规定选考科目试题为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为高中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内容,考试时间为10月和次年4月各一次,成绩两年有效。
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上海新高考赋分方式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规定,上海等级性考试(即选考科目)成绩,按获得该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A、B+、B、B-、C+、C、C-、D+、D、E共五等11级,分别约占5%、10%、10%、10%、10%、10%、10%、10%、10%、10%、5%。选考科目满分70分,赋分范围为40-70分,3分一档,成绩两年有效。
上海与浙江不同的是,上海的等级性考试不与合格性考试(即学考)或高考同时进行,而是在5月5日-6日举行,只考一次,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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