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被不少打工人称作“权益护身符”,核心是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说白了就是遇到这些情况,公司得给员工赔钱,这也是很多打工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这条法律里列的补偿情形,都是职场中常见的情况。比如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和员工协商一致的;员工因为公司没及时发工资、没交社保,或者提供的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主动提出辞职的;还有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这些情况都能拿到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也有明确标准,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补偿标准也会按三倍封顶,年限最多算十二年。
很多打工人遇到被辞退、公司不续签合同的情况时,不知道自己能要补偿,就白白放弃了权益。其实只要对照第46条的情形,确认自己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要注意,得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记录这些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职场里难免会遇到劳资纠纷,了解这条法律能让打工人少走弯路。你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需要用到第46条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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