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自2025年秋季学期后入读的初中生起
普通高中招生时,公办普通高中
投档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等级须达到B级及以上
日前,清远市教育局印发《清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自2025年秋季学期后入读的初中生起,综评档案纳入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公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民办高中具有公费性质的招生计划,如民办学校公费生、普惠生招生计划)投档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B级及以上。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有效期3年。
清远市教育局介绍,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学*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惯养成方面的状况。重点记录学生接受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遵守公民道德和公共秩序,参加学校班、团、队活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相关专题课程学*,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创新意识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形成等方面的状况,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重点记录国家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实验操作成绩)、学*经历与成果。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活动表现,参加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情况,以及自我认知与管理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与鉴赏、参与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兴趣特长表现,参加艺术活动的经历与成果等。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动手操作、社会实践和体验探究,形成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在生活劳动、参观学*、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参加科学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意识、能力和成果等。
评价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两类,
学期评价在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毕业评价在第六学期末进行,反映学生整个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主要依托清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进行。
根据《实施方案》,在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能较好地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第六学期不评价)根据观测点达标数情况分为A+、A、B、C四个等级呈现;初中阶段等级评价分为A+、A、B、C四个等级呈现。
等级评价规则↓↓↓
清远市教育局指出,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元发展。学校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此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课内外教育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素材。
清远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将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诊断的功能,充分利用使之作为进行初中课程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教学指导的重要手段之一。始终坚持对学生成长负责,指导各地各校认真严谨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情况,对敷衍应付影响学生成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清远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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