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2024年1月19日,河南方城县英才学校宿舍突发火灾,造成13名孩子遇难、4人受伤。可家属们赶回来后,却被要求先签保密赔偿协议才能见孩子,记者想采访当地部门了解情况,也遭到了拒绝。

第一个观点必须说:受害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绝不能被当成谈判筹码。这事儿让我想起小区门口的水果店,有回买到坏草莓,找老板退货时,他说必须签“不退不换”的承诺书才给退,这不就是变相拿捏人嘛。家属痛失孩子已经够惨了,想见孩子最后一面还要被捆绑签协议,连悲伤的权利都被算计,实在让人寒心。教育部早就说过,要保障受害者家属的知情权,这种胁迫式操作完全违背了情理法理。
第二个观点得强调:安全事故不能靠“花钱封口”解决,掩盖问题只会埋下更大隐患。就像之前家附近的小餐馆,后厨卫生不达标被举报后,老板私下给举报人塞钱让闭嘴,结果没过多久就有人吃坏肚子住院了。学校失火本应严查原因、追究责任、整改隐患,可这边却忙着让家属保密,难道是想逃避责任?这种“花钱买平安”的做法,根本没法防范下一次事故。
给大家提三条实用建议,都是能落地的实在办法。第一,家长给孩子选学校时,别只看成绩,一定要实地查消防设施。比如问问宿舍有没有灭火器、逃生通道通不通畅,消防演练有没有定期搞,这些细节比升学率更重要,毕竟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第二,遇到类似事故,家属要保留好证据,别轻易签不平等协议。就像买菜时遇到缺斤短两,得留着小票维权一样,和校方沟通时可以录音,收到的协议先拍照留存,必要时找法律援助。教育部明确说过,协商赔偿要自愿合法,胁迫签署的协议根本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相关部门该建立公开的事故处理机制。比如明确事故调查结果要多久公示,赔偿标准要公开透明,不能让家属求助无门,也别让记者采访被拒。就像小区物业要公示收费明细一样,公共事件的处理也得让大家看明白,才能让人信服。
这事儿本质是安全责任没落实,维权渠道不畅通。安全无小事,不管是学校还是相关部门,都该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醒大家,遇到不公别忍气吞声,合法维权才是最有力的保护。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