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前阵子帮爸妈办退休手续,本来以为就是走个流程,没想到翻出他们的老档案,竟然查出了3年多的“视同缴费年限”,最后养老金核算时直接多补了5800元!身边好多朋友听了都惊讶:“原来92年前的工龄还能当社保算?”
我爸妈都是70年代末参加工作的,爸爸在国企当工人,妈妈在集体企业做会计,后来单位改制,两人都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保到退休。一开始去社保局核算养老金,工作人员说他们实际缴费年限刚好15年,按最低标准算,每月只能领1300多。我随口问了句:“他们92年之前在单位干了好几年,这不算工龄吗?”工作人员提醒我:“1992年全国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改革前,国企、集体企业的连续工龄能算视同缴费年限,但得有档案证明才行。”
这话点醒了我,赶紧回家翻出爸妈压箱底的档案袋。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泛黄的老材料:爸爸的《招工登记表》上写着1979年8月入职,盖着当时单位的公章;妈妈的《转正定级表》记录着1981年转正,还有每年的工资变动记录。拿着这些材料再去社保局,工作人员核对后说:“你爸爸1979-1992年有13年工龄,妈妈1981-1992年有11年工龄,这些都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的15年,总年限都超25年了!”

最后重新核算,爸妈的养老金每月各多了200多,之前没算视同年限的几个月,一次性补了5800元到养老金账户里。爸爸拿着到账短信说:“没想到几十年前的工龄还能派上用场,早知道这么重要,当初就该好好保管档案。”
其实很多长辈都不知道,1992年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节点(各地启动时间略有差异,多在1992-1996年)。在这之前,国家还没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国企、集体企业职工,还有服兵役、上山下乡的人员,符合规定的连续工龄,都会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简单说,就是不用自己掏钱交社保,国家默认你这段时间交过了,退休时会和实际缴费年限加起来算,养老金自然会多领一笔。
但这不是“自动算数”的,得满足两个核心条件,还得有材料证明:
第一个条件是“单位和身份合规”。必须是国企、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或者有服兵役、上山下乡经历的人。如果是私企、个体户的早期工作经历,或者只是没转正的临时工,大多不算视同缴费年限。我爸妈当年都是正规单位的正式工,这才符合认定标准。
第二个条件是“材料能证明”。最核心的就是职工档案,里面的《招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是关键,上面得有入职时间、单位公章,这是社保部门认定的主要依据。如果档案里还有工资条、工作证、奖励证书,也能作为辅助证明。要是档案丢失或材料不全,也能找替代材料,比如原单位出具的盖公章的工作证明、银行工资流水,或者去档案馆查当年的招工备案记录。
这里有几个实用提醒,帮长辈办退休的朋友一定要记好:
1. 先查本地启动时间。不同地方统账结合的启动年份不一样,比如上海是1993年,江苏是1995年,得先确认本地的时间,启动前的合规工龄才算视同年限。可以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查,或者直接打12333咨询。
2. 档案千万别弄丢。档案是认定视同年限的核心,很多人因为搬家、单位改制,把档案弄丢了,最后没法认定,白白少算几年工龄。如果档案找不到,赶紧去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档案馆找找,实在找不到就按要求补开证明。
3. 特殊人群有专属政策。退役军人的军龄、上山下乡知青的下乡时间,都能算视同缴费年限。退役军人带《退伍证》《服役登记表》,知青带《上山下乡登记表》,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档案馆查材料就行,认定成功率很高。
4. 提前1-2年准备。别等快退休了才想起查档案,越晚原单位人员变动越大,补材料越麻烦。建议长辈满55岁(女性)、58岁(男性)时,就先去社保局查一下工龄记录,缺材料的话有充足时间补办。
还有个常见误区:有人觉得“自动离职”“被除名”的工龄也能算,其实不是这样的。根据政策,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只能从地方实行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起算工龄。所以如果长辈有这种情况,要提前了解清楚,避免白跑一趟。
现在爸妈每月的养老金足够日常开销,他们总说这是“意外之财”。其实这不是意外,是长辈们年轻时为单位、为社会付出的回报,只是需要我们多花点心思,帮他们把该得的福利争取到。
你身边有没有长辈1992年前在单位工作过?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了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帮更多人避开坑、领到该得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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