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们现在开始上课

第五点我们来说说近代逻辑学的发展
西欧的宗教改革使人的自我意识开始苏醒并且这一时期理性在哲学上被重新诠释,于是才有了文艺复兴的成果。从文艺复兴至19世纪中叶是西方逻辑思想发展的近代时期。这一时期逻辑学向着三个不同的方向发展。
人文主义逻辑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对经院哲学和中世纪逻辑,有的人还批判亚里士多德逻辑。他们的兴趣集中于修辞学、心理学和认识论的问题,而忽视真正的逻辑问题。
在人文主义者中最著名的逻辑学家是拉拉梅的皮埃尔。他认为认识的源泉不是神的启示而是人天生的智慧和理性,强调认识要有正确的方法,反对中世纪烦琐无聊的争论。
他极力反对亚里士多德,但是在逻辑推导中却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绝大部分理论。他研究了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理论,把直言三段论包括在推理中并为三段论的第一、二、三格分别增补了以单独概念做中词的形式也就是所谓的单称命题的三段论。不过,他并没有明确地用公式表示这些论式,只是列出了一些具体的推理实例。比如:渥大维是凯撒的继承人,我是渥大维,所以,我是凯撒的继承人
另外皮埃尔把逻辑同语法、修辞加以区别,认为逻辑是“讨论的艺术”。他的逻辑思想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在法国、德国都曾有过他的信徒。
古典逻辑
古典逻辑以《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为标志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出版于1662年,作者是巴黎郊外波尔-罗亚尔修道院修士A.阿尔诺和P.尼柯尔。
作者在导言中指出,逻辑是指导理性去认识事物的艺术。该书采用了皮埃尔对逻辑体系的划分,也把逻辑分为概念、判断、推理和方法四个部分,我们下面分别来介绍这四部分内容:
概念篇第一次明确提出和讨论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问题,并根据唯理论哲学家R.笛卡尔的观点说明了概念的明确性和清晰性的区别和联系。
命题篇对命题作出了详细的分类。
首先命题分为简单的和复合的。
简单命题指全称肯定(A)、全称否定(E)、特称肯定(I)、特称否定(O) 4种命题。书中详尽地讨论了这4种命题之间的真假关系。
复合命题指有若干主项或谓项的命题,主要包括明显的和不明显的两种类型。
明显的复合命题有:①联言命题;②选言命题;③假言命题;④因果命题;⑤相关命题,这是包含对照和某种关系的命题,如"哪儿有财富,那儿就有勇士";⑥转折命题,这是包含"虽然......但是"这类联结词的命题。
不明显的复合命题有:
①区别命题,指明属性属于并且只属于主项的命题,如"只有上帝才是由于它自己本身而被爱戴的";
②除外命题,如"除柏拉图外没有哲学家能认识到神的精神性质";
③比较命题,如"一切损失中最大的损失是失掉朋友";
④先后命题,这是有关事物的过去或未来情况的命题,如"拉丁语不作为意大利的通用语有五百年了"。
推理部分占全书的篇幅最多,作者把所有推理都看作由三个词项构成的三段论,并把三段论分为简单的和复合的。
简单三段论是中项在两前提中分别结合着结论的两个词项的三段论,其中包含复杂的和非复杂的。
复杂的简单三段论是一些关系推理,例如,"神的法律要求我们尊敬国王,路易十四是国王,因此神的法律要求我们尊敬路易十四"。
非复杂的简单三段论是指直言三段论。
作者认为推理理论是逻辑中最重要的部分,所有推理都可还原为三段论。该书第一次系统地表述了判定三段论式的有效性的规则及合格规则。推理的最后两章还讨论了诡辩和谬误。
另外该书列出了三段论的6条总规则,并详细讨论了三段论4个格的各个式以及4个格的特殊规则。
其中这6条总规则是:①中项至少有一次是周延的;周延是指判断本身直接或间接地对其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作了表述的,就称这个判断的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反之就称为不周延。比如:凡是奇数都是整数,这个命题就是周延的,因为奇数在根本上来说全都是整数。由此可见这个概念就是我们所学的全称命题。那自然不周延的命题也就是特称命题了。
②在结论中的词项不得比它在前提中更普遍;③两个否定命题不能得出结论;④两个肯定命题不能得出否定结论;⑤结论从弱前提。如果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结论也是否定的;如果有一前提是特称的,结论也是特称的;⑥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书中给复合三段论下了一个定义,复合三段论是指中项在一个前提中既结合着结论的主项也结合着结论的谓项的三段论。它包括联言三段论、选言三段论和假言三段论。
该书在推理部分讨论了省略推理和二难推理,在讨论谬误和诡辩的两章里,还讨论了如何防止轻率概括的错误,并指出归纳是一种由特殊经验推出一般命题的方法。
该书的最后一部分是方法篇,这是该书的重要部分,本书之所以管逻辑叫思维的艺术原因即在于此。在这一部分,方法被分为两类,即分析的方法和综合的方法。
其中所谓分析的方法是演绎的方法,认为逻辑是把实际思维的各部分如概念、命题、推理分解开来,加以分析,再加以综合,进行思维的配置。该书把方法也即是证明的部分引进逻辑,后来普通逻辑教材的框架在此时最终定型。
分析和综合这两种推理的方法在之后的康德也有所运用,只是康德把这两种方法与判断这一概念相结合,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导论中,康德就区分了分析的判断和综合的判断,这个我们在下面还会说到。
我们再回到《波尔—罗亚尔逻辑》这本书的内容中来,该书对方法的讨论超出传统形式逻辑范围的部分,受到了笛卡尔主义影响,并且把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视为科学方法的典范,此外该书还提出了8条关于方法所以遵循的规则。
《波尔—罗亚尔逻辑》是一本大全式的逻辑课本,是17~19世纪在西欧流传甚广、影响较大的逻辑著作,它的大部分内容是当时已有逻辑知识成果的汇集,基本上反映出当时的逻辑科学水平和这时期一般逻辑教本的面貌,并对欧洲后来的逻辑教本有一定影响。
德国哲学家I.康德对形式逻辑的发展也有贡献。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逻辑观,他认为逻辑是一般知性的科学,是一门形式科学。
“普通逻辑抽掉一切知识内容,即抽掉一切知识与客体的关系,只考察知识相互关联的逻辑形式即一般思维形式。”
康德把判断作为知识的核心,从判断的角度来对概念进行理解和分类的。对判断的逻辑形式表的评价就是他重视判断的最好体现。
康德认为,逻辑学是一般知性的科学,所谓知性是人们做出判断的能力,因此逻辑是关于一般性判断的科学。判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它是一个逻辑观形成的核心。我们现在通常狭义地将逻辑定义为“逻辑是研究推理形式的科学”,也恰恰体现了这一逻辑观。
康德认为逻辑学是一门可靠的科学,而且逻辑学的界限也是明确的。
“逻辑学的界限是有很确切的规定的,它不过是一门要对一切思维的行驶规则作详尽的摆明和严格的证明的科学而已。”
“逻辑学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它的这种长处仅仅得益于它所特有的限制,这种限制使它有权、甚至有义务抽掉知识的一切对象和差别,因而在其中知性除了和自身及其性质之外,不和任何别的东西打交道。”
总之,在康德看来逻辑学是一门严格的形式科学,并且形式逻辑这一概念也是从康德之后开始广泛使用的。
古典归纳逻辑
古典归纳逻辑以F.培根和J.S.密尔为代表。
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时也导致新的实验方法与传统的科学方法论发生冲突。古典归纳逻辑就是适应于实验科学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它的创始人是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培根认为传统的三段论决不是科学发现的工具。为此他提出其“新工具”,作为归纳发现的逻辑。
培根试图把科学发现简化为简单的机械性工作,认为由观察材料导出经验概括的固定规则就能够把由观察到概括的过程形式化。他所提出的三个实例表,即本质和具有表、偏差或缺乏表、程度或比较表,就是采取把因果关系中似乎相干的性质加以变化而使其他性质保持不变的方法,从而表明一个属性是另一个属性的原因。其结论是通过逐一清除掉其他可能的假说后达到的。
培根的归纳法被称为消去归纳法,以别于枚举归纳法。他第一次给消去归纳法作出了正确的表述,他相信这种归纳法能够证明结论的真,提供确实可靠的知识。
对古典归纳逻辑作出重大贡献的著名人物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密尔。密尔继承培根的传统,并发展了J.赫舍尔的《自然哲学研究导论》一书中的思想,提出实验研究的五种方法,即求同法、求异法、同异并用法、剩余法和共变法。他把这些方法也叫做消去归纳法,并且强调它们同时是发现和证明因果关系的方法。
密尔所提出的这五种方法也是通过把因果关系中似乎相干的性质或事件加以变化,借以判明一个性质或事件是另一个性质或事件的原因。他强调发现和证明这两种职能具有同等重要性,并肯定归纳结论的确实性。
同时他还十分重视归纳法与概率的关系,探讨了有关概率的问题。密尔的追随者J.文恩也和密尔本人一样,在其著作中谈到概率,并在概率的解释上同样采取相对频率说,但同时也尽可能把归纳推理同概率演算完全分开。
以上就是我们这节课的内容,我们再从总体上来看一下,这一时期逻辑学的发展总结起来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点是这段时期的时间跨度很大,在这段时期中西方哲学完成了重建形而上学的工作,因此虽然逻辑学研究的方向和角度差异很大,但是对逻辑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却基本上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样子。
第二点是以形式为主要研究对象,这一点就为逻辑和科学的进一步结合创造了条件,之后才有了我们今天所说的形式逻辑。但是形式逻辑的研究也达到了顶点,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形式逻辑也发展到了终点。还是因为刚才说到的在此之后逻辑研究的基本范式不再有新的变化。这一点大家在下一讲就会看到。
第三点是数理逻辑开始萌芽,在逻辑思想的基本范式固定下来之后,逻辑学的发展必然要横向延伸,所以这个第二点和第三点是很值得大家去体会的,因为这将决定你要如何看待你眼前的这个世界。
好,今天的这节课就到这里,同学们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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