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2026年1月10日,辽宁省各大医院开始执行新的门诊诊查费标准。以沈阳医大一院为例,主任医师从19.20元涨到30元,副主任医师从14.40元涨到21元,主治医师从9.6元涨到12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沈阳维康医院等多家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都在1月9日发布了调价通知。

一、政策背景:为什么要调整诊查费?
这次调价是执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2025年12月31日,沈阳市医保局转发了该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0日起执行。
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劳务价值、同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通过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物耗占比高的项目价格,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让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得到更好体现。
二、具体调价标准:各等级医生涨多少?
根据新标准,辽宁省三甲医院门诊诊查费调整如下:
普通门诊诊查费:城市三级甲等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为9.6元/次
专家门诊诊查费:
- 主任医师:从19.20元涨到30元/次
- 副主任医师:从14.40元涨到21元/次
- 主治医师:从9.6元涨到12元/次
名专家诊查费:
- 市级名专家:36元/次
- 省级名专家:60元/次
- 国家级名专家:96元/次
急诊诊查费:24元/次
门急诊留观:30元/日
住院诊察:14.4元/日
三、特需门诊:服务更优,价格自主
辽宁省医保局还发布了《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明确特需门诊诊查费实行自主定价。特需门诊要求出诊医生应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满足知名专家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条件,每位出诊医生每周出诊时间不得多于1.5个工作日,确保服务每位患者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四、大型设备检查费:同步降低
在提高诊查费的同时,辽宁省还同步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费。通过"提技降物"的方式,降低物耗占比高的项目价格,让集采降价红利直达群众。"十四五"期间,辽宁省累计开展30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涉及项目8163项,调价资金达12.87亿元。联动集采政策降低百余项放射检查、生化检验等项目价格,累计为患者减少医疗费用支出超4亿元。
五、医保报销:门诊费用也能报
辽宁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后,职工在门诊就医时,除了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外,符合规定的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也可以报销。如CT、彩超、核磁共振等门诊检查项目及血常规、血糖等检验项目,或因高血压、糖尿病、发烧、感冒、胃痛等在门诊就医时医师所开具的药品都属于报销范围。
一个自然年内的门诊报销金额最高可以达到1.2万元。参保职工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不需要额外申请,超过起付线(门槛费)的费用就能直接报销,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六、政策解读:为什么要这样调整?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辽宁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21年以来,辽宁省累计上调67项中医类技术劳务项目价格(平均调升9.4%),降低3批次16个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尽管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指数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仍通过"小步快跑"方式,重点对DRG付费中成本矛盾突出的20-30项项目进行结构性调整,逐步提高诊断、手术、护理等技术价值类项目价格,降低设备物耗类项目费用。
七、对患者的影响:总体负担减轻
虽然挂号费有所上涨,但通过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扩大医保报销范围等措施,患者的总体就医负担实际上是减轻的。以沈阳市为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累计采购1088个品种、111类医用耗材,平均降价幅度达55%,累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超50亿元。
同时,沈阳市DRG付费覆盖全部公立医院,通过月度预警、数据公示,辅助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15%。次均住院费用下降明显,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八、未来展望: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
辽宁省将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提技降物"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物耗占比高的项目价格。同时,将开辟新技术新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新增免陪照护、亲情陪产、航空医疗转运、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项目,既促进创新技术临床转化,又强化民族医药服务供给。
2026年,辽宁省将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重点调整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降低设备物耗类项目费用,推动"腾笼换鸟",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医改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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