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为什么第一批次部分学校有两个分数线?
2019
同志们,这里说明一下,并不是第一批次的所有学校都有两个分数线,只是具有指标计划的四星级高中才具有两个分数线。
具有指标计划的四星级高中:一中、二中、三中、徐高、侯集、三十六、五中。那么A志愿投档线肯定是跟指标生有关的!
什么是平行志愿投档线线?
志愿表
大家看一下上方2019年徐州中考志愿表!
一: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1小批招生的学校是【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的学校例如【三中e班】【徐高南通班】【五中美术】
这一批次的招生简章会在6月12日以后发布,然后家长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材料,审核过了以后这个志愿就可以填报目标学校,然后在中考后7月17-18日到目标学校加试,就算加试没有通过不影响下面志愿的录取工作!
二: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招生的学校:
这就是【四星级高中等学校】:也就是我们常讲的第一批次高中,这三个志愿,不能乱填,必须从第一批次十四所中学当中选取
第一批十四所高中
那什么是A志愿投档线呢?录取工作第一步:
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有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统招计划数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有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的“A志愿投档线”。
上面这段话大家听得懂吗?我来解释一下
1:具有指标计划的高中招生计划是怎么分配的?
70%指标计划,30%统招计划。例如2019年徐州一中招生680人,那么680x70%=476人,一中将这476个名额分配到各所初中。680x30%=204人,这是一中统招的人数
2:A志愿相同的考生,进行大排名,所有第一志愿填报一中的大排名,所有第一志愿是三中的大排名,所有第一志愿是徐高的大排名……仅限具有指标计划的高中学校。
3:招生第一步:“有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先招收统招计划的50%,举例一中:一中2019年的统招计划是204人,那么一中先招102人,进行大排名后2019年A志愿填报一中的第102名的同学分数就是642.5分,这个分数就是A志愿投档线,这102名同学直接被录取,不占用指标生名额。
4:第一步完成总招生计划的:15%
录取工作第二步:
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档线”下,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0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C志愿时不加分)。
解释一下:
一:第二次大排名:回各自学校排名,各初中所有A志愿相同的同学排名,例如十三中,所有A志愿相同的十三中同学按中考分数排名(高于642.5分不参与,已经被录取且不占用指标计划),所有第一志愿填一中的排名,所有第一志愿填二中的排名,所有第一志愿填徐高的排名……
二:分析“有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的指标的怎么分配的
2019年指标分配计划
有指标生计划学校:一中、二中、三中、徐高、五中、三十六中、侯集
大家看指标计划数据:
以十三中为例,2019年一中指标计划28人、三中20人、侯集16人,那么在本校大排名中,所有A志愿填报一中的前28人,享受一中指标生名额,+40分,注意:如果第28名同学的分数有并列的,那一并享受。
十三中本校A志愿填报三中的排名:排名前20名的同学,享受三中的指标生名额+40分。
这一步是最难理解的:我曲解一下好让大家听懂,咱理解成+40分,是否超过642.5分,+40分如果超过642.5分,就被录取了。那部分较差的初中可能会出现第一志愿填报一中的第一名的分数加上40分还不够642.5分,那还有机会吗?有的,这批同学的总分加上40分,到录取工作第三部(这还是较少发生的,毕竟第一志愿填了一中,加40分还不够642.5分,我服了)
录取工作第二部完成总招生计划的70%,也就是70%的指标生计划。
录取工作第三步:
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解释一下:
一:还剩15%的部分没有没有录取,这是统招计划剩下的15%
二:全市没有被录取的同学进行大排名,排名靠前的同学有优先优势,先选择,“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学校录满最后一名同学的分数就是平行志愿线!
考生的理化实验考查不合格或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不合格或为C等(含)以下的,或地理生物考查为C等(含)以下的不得录取到四星级高中。
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地理生物考查成绩在C等(含)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1)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和艺体特长生招生的普通高中须将招生章程(报名条件、选拔方案、录取办法等) 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中考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
(2)考生填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招生学校资格审核后及时公布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3)中考结束后,各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考试和特长生加试,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自主招生考试和艺体特长生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市招办进行公示;
(4)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招办根据各校招生章程、在该批次批量投档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择优录取。
4.师范院校、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或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划定各批次学校的最低控制线,在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5.集中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办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来源:徐州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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