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记得是1975年,文革后期,在离家五里地的初级中学上初一,同村一个同学关系比较好,经常结伴上下学。
有一天晚自*快要结束时,班主任老师通知全校师生在学校操场开大会,开会内容没有讲。应该是七八月份,晚自*九点结束,天还没有黑透,全校二百多名师生集合在操场,按班级列个纵队,等候校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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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是个中等身材大嗓门的四十多岁中年人,站在操场用砖头垒起来的乒乓球桌上上,今晚开会就一件事,关于给初一某班学生左某某处分的决定,也就是我同村的那个伙伴。
校长把我的同学叫出来面向全校师生立正站立,宣布了给左某某记大过处分的决定,理由是下午偷了两本书。
那个时候城里的新华书店有一位售货员,每隔二三个月用自行车拖半麻袋书到乡村各个学校去买书,一般都是讲故事的书,单价几毛钱。那天下午到我们学校卖书,个别身上有零钱的同学买了自己喜欢的书,大多数同学都是翻翻看看,既是喜欢也无力购买。而左某某也喜欢书,只是身上没有一分钱,不知道那天那来的胆子,趁人不注意偷了两本,不巧被旁边一个同学看见了,立即报告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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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讲阶级斗争,偷东西是要被批斗的。老师立即报告了校长,校长的斗争精神比较强,决定给左某某记大过处分,并在全校大会上宣布,处理速度之快,效率之高,符合当时的社会氛围。
左某某同学那个应该是13岁,平时还挺阳光,经常和同学打打闹闹。但自从给了处分后,好像变了个人,见了同学低着头不吭声,全校师生都知道他偷过书,用异样的眼光着他,仿佛一夜之间什么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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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多久,左某某就不再来上学,在家里给猪寻草,帮大人干些力所能及的事。到了14岁,就开始参加生产队的劳动,按半劳计,多少能挣点工分。几十年一直在农村摸爬滚打,虽然日子比以前好多了,但每次我们相见,看得出来他的眼睛总是流露出不甘。
古人云:“窃书者不为贼”。但是在当时阶级斗争挂帅的年代,人人都讲斗争,校长的决定也可以理解。在记忆中,左某某脑瓜挺聪明,学*成绩在中上游,如果能继续上学,参加高考,考个大学完全是有可能的,只可惜偷了两本书断送了前程,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是他个人的悲哀,也是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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