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2月23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政策解读
↓↓↓
01
考试计分科目有哪些变化?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统一测试环节)8科实行考试计分,各科目的分值不变,总分值为720分,成绩用于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生物学、地理2科不再计分,调整为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以A、B、C、D等级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
考查科目由各市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自主确定在录取中参考使用的办法。
信息科技与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实验操作不再计分,调整为考核科目,同时将原为考查科目的艺术调整为考核。
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由各市指导县(市、区)和学校组织实施。
02
计分科目的考试方式有哪些变化?
主要有三个方面变化:
一是历史科目调整为开卷考试,与原来开卷的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组考。
二是推动改进外语听力考试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可逐步实现听力机考;在此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市进一步探索开展听说考试,促进学生提升口语表达能力。实行机考的市,由市级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
三是各市可根据实际,在体育统一测试分值60分不变的基础上,适量增加一定的过程性测试分值,引导和促进学生养成长期体育锻炼的*惯。
03
本次调整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根据调研论证情况,调整措施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在“老人老办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采取适当的过渡措施:已考完的生物学、地理、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等4项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未考的科目中,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实行考核,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其他科目的考试要求和组织形式保持不变。
来源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