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为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学业负担,保障师生度过安全健康、自主成长的寒假,现就寒假期间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学科类培训
1.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占用寒假组织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变相开展。

2.严禁以“托管”“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一对一/一对多辅导”“自*室”“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无证无照机构或个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规范学校及教师行为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到校补课、上新课,不得以托管服务名义变相集体补课 。
2.严禁学校出租校园校舍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机构合作举办学科类培训班。
3.全体在职教师严禁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违规学科培训,严禁参与有偿补课或到培训机构兼职 。
三、强化联合执法与监督
寒假期间,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对违规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取缔;对违规教师从严处理并通报 。
四、畅通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玛曲县教育局教育股0941-6129298
举报邮箱:359607374@qq.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倡导科学教育方式
请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理性看待培训价值,多陪伴孩子参与体育锻炼、亲子阅读、社会实践等活动,助力孩子全面发展。
玛曲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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