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有一些数线段,射线,长方形,三角形数量的题目,锻炼了小朋友的专注,细致,发现规律的能力,还有很多数学问题,需要分类的综合考察,逻辑思维全面。这些问题背后的复杂性还原出清晰可见的分析路径,其数学方法还是要知道的,因为它们是数学学*的基础认知能力。

一、 加法原理
1. 核心思想:
如果完成一项任务有若干种互斥(即不重叠)的方案,那么完成该任务的总方法数,就是所有不同方案的方法数之和。
2. 关键词:“或” / “分类”
当任务可以通过分类来完成,并且各类别之间没有交集时,使用加法原理。
通俗讲:完成一件事,有方案A,方案B,方案C……,你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案来完成它,那么总方法就是所有方案方法数的加总。
3. 公式:
如果完成任务有 k类方案,第一类有 m₁种方法,第二类有 m₂种方法,……,第k类有 mₖ种方法。且这些方案彼此互斥,则总方法数 N为:
N = m₁+ m₂+ ... + mₖ
重要前提:互斥性加法原理要求各类别之间不能有重叠。如果存在重叠,就需要使用容斥原理来排除重复计算的部分。
二:乘法原理
1. 核心思想:
如果完成一项任务需要分步进行,完成每一步的方法数不受前一步选择结果的影响,那么完成该任务的总方法数,就是所有步骤的方法数之积。
2. 关键词: “与” / “分步”
当任务需要分步骤来完成,并且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时,使用乘法原理。
通俗讲:完成一件事,需要先做步骤A,再做步骤B,然后做步骤C……,那么总方法就是所有步骤方法数的乘积。
3. 公式:
如果完成一项任务需要经过 k个步骤,完成第一步有 m₁种方法,完成第二步有 m₂种方法,……,完成第k步有 mₖ种方法。且每一步的方法数独立,则总方法数 N为:
N = m₁× m₂× ... × mₖ
重要前提:独立性乘法原理要求各步骤之间是独立的,即第二步有多少种选择,不依赖于第一步选了啥。
这两个原理的根本区别,在于任务结构的本质不同:是“分类” 还是“分步”,也就是数学的底层---逻辑“与,∧”和逻辑“或,∨”。实际现实问题中,在解决复杂问题时,两个原理经常需要结合使用。
掌握这两个原理的关键在于准确识别问题的结构:先判断任务是“分类”还是“分步”,然后灵活运用相应的原理。它们是排列、组合、概率等更高级概念的基础,务必深刻理解。
数学操作的一般是元素,而元素一般存在于某个集合中,因此,用集合论的观点来观察这两个原理,是什么感觉呢?
一、 加法原理的集合论阐述
1. 核心思想:互斥子集的并集
设我们要完成一个任务,所有可能的方案构成一个全集 U。如果完成该任务有 k类互斥的方案,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将全集 U划分为 k个两两不相交的子集 A1,A2,...,Ak。即:U=A1∪A2∪...∪Ak
对于任意 i不等于j,有 Ai∩Aj=∅(空集)
2. 集合论基础:有限集的可加性
对于两两不相交的有限集合,其并集的元素个数等于各个集合元素个数之和,这就是集合的可加性。
∣A1∪A2∪...∪Ak∣=∣A1∣+∣A2∣+...+∣Ak∣,当Ai∩Aj=∅,(i不等于j)
其中,∣A∣表示集合 A的元素个数(集合的基数)。
加法原理本质上是“互斥集合的并集的计数原理”。
二、 乘法原理的集合论阐述
1. 核心思想:笛卡尔积
如果完成一项任务需要依次完成 k个步骤,第 i个步骤有 m i种选择,其选择构成的集合为 Si。那么,完成整个任务的一个方案,实际上就是:从每个步骤的选择集中各取一个元素,构成一个有序元组(s1 ,s2,...,sk ),其中 s 1∈S1,s 2∈S2,...,sk∈S k。所有这些有序元组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 S 1 ,S 2,...,S k的笛卡尔积,记作:S=S 1×S 2×...×Sk。换种说法:所有可能的方案组成的集合,本质上就是这些步骤选择集的笛卡尔积 S1 × S2 × ... × Sk。其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是一个有序元组 (s1, s2, ..., sk),代表一种具体的方案。
2. 集合论基础:笛卡尔积的基数
有限集的笛卡尔积的基数(元素个数),等于各集合基数的乘积。
∣S 1×S 2×...×Sk∣=∣S 1∣×∣S 2∣×...×∣S k∣
乘法原理本质上是“笛卡尔积的计数原理”。
我们通常处理有限计数,但这些概念可以推广到无限集合。
通过集合论的观点,我们将具体的计数问题抽象化为集合的运算,这使得加法原理和乘法原理不再是孤立的经验法则,而是集合基本性质的直接推论。
有了加法原理,乘法原理,计数及分类会让我们清晰判断一件事情的各样状况,减轻问题复杂过程对我们大脑的过载,从这个角度上说,容斥原理也能帮到我们。
容斥原理是组合数学中一个极其重要且优美的原理,它本质上是加法原理的推广,用于解决集合之间存在重叠时的计数问题,这也就明确了我们为什么需要掌握容斥原理。
我们先回顾加法原理:如果两个集合 A和 B互斥(即 A∩B=∅),那么∣A∪B∣=∣A∣+∣B∣。
但是,如果 A和 B有交集呢?
直接使用加法原理 ∣A∣+∣B∣会有一个明显的问题:交集部分 A∩B被计算了两次(一次在∣A∣中,一次在∣B∣中)。
因此,要正确计算∣A∪B∣,我们必须减去被重复计算的一次交集。
∣A∪B∣=∣A∣+∣B∣−∣A∩B∣
这个简单而清晰的公式,就是两个集合的容斥原理。
三个集合的容斥原理:
当集合增加到三个时,重叠情况更复杂。假设有集合 A,B,C。
如果我们简单相加 ∣A∣+∣B∣+∣C∣:
两两交集 A∩B, A∩C, B∩C中的元素被计算了2次,所以需要减去它们的一次,即减去 (∣A∩B∣+∣A∩C∣+∣B∩C∣)。
但调整后,我们发现三个集合的交集 A∩B∩C中的元素:
在最开始∣A∣+∣B∣+∣C∣中被计算了3次。
在减去两两交集时,又被减去了3次(因为它在每个两两交集中)。
所以,到目前为止,它被计算了 3−3=0次!这显然不对,我们需要把它加回去一次。
因此,三个集合的容斥原理公式为:
∣A∪B∪C∣=∣A∣+∣B∣+∣C∣−∣A∩B∣−∣A∩C∣−∣B∩C∣+∣A∩B∩C∣
这里的思想是:“加多了就减,减多了就加”,直到每个元素被精确计算一次。
一般形式(n个集合):
容斥原理可以推广到任意有限个集合。
设 A1,A2,...,An是有限集合。那么它们的并集的元素个数为:
容斥原理是一个强大而直观的工具,它解决有重叠部分的集合的并集的计数问题,它是加法原理的补充和推广,通过交替加减交集的大小来纠正重复计数,用于数论(整除问题)、概率论、排列组合(错位排列)等领域。
理解了容斥原理,意味着你掌握了处理复杂重叠计数问题的关键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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