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那年我十九岁,揣着一张高中文凭和兜里三百多块钱,一个人从湖南老家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火车,晃晃悠悠地来到了深圳。
车窗外的世界,从连绵不绝的绿色田野,慢慢变成了高低错落的楼房,最后,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成了一座座直插云霄的钢铁森林。
火车到站的汽笛声,像一声惊雷,把我从漫长的混沌中惊醒。我随着汹涌的人潮走出车站,抬头望去,深圳的阳光明晃晃的,刺得我眼睛生疼。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又混杂着各种气味的味道,说不清是海风的咸,还是工业废气的涩,又或者是无数和我一样,怀揣着梦想的年轻人身上汗水的味道。

这就是深圳。我对自己说。
心里有点激动,又有点说不出的慌张。
来之前,村里在外面打工回来的二叔告诉我,深圳遍地是黄金,只要肯干,就能赚大钱。他还说,他有个远房亲戚在深圳一个大厂里当了个小组长,可以介绍我进去。
我就是冲着这个“大厂”来的。
可真到了地方,我才发现,现实跟我那点可怜的想象,完全是两码事。
二叔的那个远房亲戚,我叫他表叔,在宝安区的一个工业园里接我。他看起来比照片上要苍老许多,头发稀疏,背也有些驼,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服,脚上的解放鞋沾满了灰尘。
他领着我穿过一个个巨大的厂房,机器的轰鸣声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空气中飘着一股刺鼻的化学品味道,让我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以后你就在这里上班了。”表叔指着一个流水线对我说。
我看着那条飞速运转的流水线,线上密密麻麻坐满了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们面无表情,手上机械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像一个个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
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
这就是二叔口中的“大厂”?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黄金地”?
我有点想哭,可我知道,我不能哭。路是自己选的,火车票是单程的,我没有回头路了。
办入职手续的时候,人事部那个戴眼镜的女人头也不抬地问我:“识字吗?会写自己名字吗?”
我点点头,说:“我高中毕业。”
她这才抬起眼皮,瞥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arct的轻蔑,仿佛在说,高中毕业,不还是来当流水线工人。
我被分到了一个叫“插件”的岗位,就是把各种颜色的电子元件,按照图纸上的要求,插到一块巴掌大的电路板上。
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要人命。
为了追求效率,流水线的速度被调得飞快,电路板像潮水一样从我面前涌过,我必须在几秒钟之内,准确无误地把十几个比米粒还小的元件插到对应的孔位上。
一天十二个小时,除了吃饭上厕所,我的眼睛和手就没停过。
下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瞎了,脖子和腰像是断了一样,两只手更是肿得像馒头,连筷子都拿不稳。
宿舍是八人间的,上下铺,屋子里混合着汗味、脚臭味和泡面的味道,让人窒息。
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听着室友们震天的呼噜声,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我想家,想我妈做的辣椒炒肉,想我爸那杆用了十几年的旱烟袋,想村口那棵大榕树,想得心口一阵阵发酸。
眼泪,就那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浸湿了枕头的一角。
我问自己,为什么要来受这份罪?
可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又得爬起来,揉着惺忪的睡眼,继续去面对那条永无止境的流水线。
因为我知道,我不能倒下。我爸妈还在老家等我寄钱回去盖房子,我还要攒钱,将来娶媳妇。
第一个月的工资发下来,八百块。扣掉伙食费和住宿费,只剩下三百多。
我捏着那几张被汗水浸湿的钞票,心里五味杂陈。
这就是我用命换来的钱。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给自己加了个餐,在厂门口的小摊上,买了一份五块钱的炒河粉。
我一边吃,一边掉眼泪。那眼泪,咸的,涩的,跟我这一个月的日子一个味道。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她,林晓。
她就坐在我对面的小马扎上,也要了一份炒河粉,没加鸡蛋。
她穿着和我一样的工服,头发很长,扎成一个马尾,皮肤很白,在昏黄的路灯下,像会发光一样。
她吃得很慢,很安静,不像周围那些狼吞虎咽的工友。
我偷偷地看她,觉得她跟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她不像是会来这种地方吃苦的人。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专注,她忽然抬起头,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我像个做贼被抓到的小偷,脸一下子就红了,赶紧低下头,扒拉着碗里的河粉。
心,却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从那以后,我开始留意她。
我知道了她叫林晓,和我同一个车间,在我的下一道工序,负责质检。
每天,我插好的电路板,都会经过她的手。
为了让她能多看我一眼,我开始拼了命地工作。我把每一块电路板都当成一件艺术品来对待,每一个元件都插得整整齐齐,每一个焊点都力求完美。
我希望,当我的板子流到她面前时,她能看到上面的用心,能知道,有一个叫李默的傻小子,在用这种笨拙的方式,向她表达着什么。
渐渐地,我的速度和质量,成了全车间的第一。
组长开始在早会上表扬我,给我加工资,甚至把我树立成典型,让所有人都向我学*。
可我一点都不在乎这些。
我只在乎,林晓在看到那些印着我工号的、完美无瑕的电路板时,嘴角那一闪而过的、淡淡的微笑。
那微笑,像一缕阳光,照亮了我灰暗的流水线生活。
为了那缕阳光,我觉得自己可以付出一切。
我们真正开始说话,是在一个下着大雨的晚上。
那天加班到很晚,我没有带伞。站在厂门口,看着外面瓢泼的大雨,我犯了愁。
就在这时,一把伞,递到了我的面前。
“没带伞吗?一起走吧。”
是林晓的声音。
我愣住了,抬头看着她。雨水打湿了她的刘海,几缕发丝贴在光洁的额头上,眼睛在雨幕中,亮得像星星。
我的心跳,又一次失控了。
我结结巴巴地说:“好……好的,谢谢。”
那把伞很小,我们两个人撑,身体不可避免地会靠得很近。
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洗发水的清香,能感觉到她手臂上传来的温度。
那是我人生中,走过的最漫长,也最幸福的一段路。
从厂门口到宿舍楼,不过短短几百米,我却希望它永远没有尽头。
雨下得很大,风也很大,伞总是被吹得东倒西歪。
她努力地把伞往我这边倾斜,自己的半边肩膀却被雨水淋湿了。
我看到了,心里一酸,抢过伞,用力地撑在她的头顶。
“你别淋湿了。”我说。
她抬起头,看着我,笑了。
“你也是。”
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和头顶那片小小的、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天空。
从那以后,我们熟络了起来。
我们会一起去吃炒河粉,但每次我都会坚持加两个鸡蛋。
我们会一起在下班后,去工业园附近那个小小的公园里散步,聊各自的家乡,聊各自的梦想。
我才知道,她也是高中毕业,比我大一岁。她家在更远的山区,比我家还穷。她来深圳,是为了给上大学的弟弟赚学费。
她说,她最大的梦想,就是等弟弟大学毕业了,她就回老家,开一间小小的书店。
“我喜欢看书。”她说,“书里有另一个世界。”
看着她说话时眼睛里闪烁的光芒,我痴了。
我觉得,她就是我的另一个世界。
我开始攒钱。
我戒掉了所有的零食,不再买新衣服,每天只吃最便宜的饭菜。
我想攒够了钱,就跟她表白。我想告诉她,我想和她一起,去实现那个开书店的梦想。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意外就发生了。
那天,车间里新来了一批机器,据说是从德国进口的,全自动化,效率是人工的好几倍。
厂里决定,要淘汰掉一部分员工。
一时间,人心惶惶。
大家都害怕,自己会成为被淘汰的那一个。
我也是。
我害怕失去这份工作,更害怕失去和林晓朝夕相处的机会。
为了保住工作,所有人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干活,加班加点,不眠不休。
我也一样。
我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像个陀螺一样连轴转。
林晓劝我,说不要太拼了,身体要紧。
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不敢有丝毫松懈。
我知道,在这个残酷的地方,一旦停下来,就会被无情地抛弃。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
那天,因为连续熬夜,我的精神有些恍惚。在操作一台机器的时候,一不小心,右手被卷了进去。
一阵钻心的剧痛传来,我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了。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刺鼻的消毒水味。
我的右手,被厚厚的纱布包裹着,像个粽子。
医生告诉我,我的三根手指,粉碎性骨折。
虽然手术很成功,但以后,我的右手,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了。
那一刻,我的世界,崩塌了。
不能灵活的右手,意味着我再也无法回到流水线上,再也无法做那些精细的活儿了。
我被工厂辞退了。
拿着那点可怜的赔偿金,我躺在廉价的出租屋里,像一具行尸走肉。
我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回老家吗?我这副样子回去,只会成为全村人的笑柄,只会让爸妈更加抬不起头。
留在这里吗?我一个残废,又能做什么呢?
绝望,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
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林晓找到了我。
她推开门,看到我这副鬼样子,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帮我收拾屋子,给我做饭,喂我吃药。
她用她那双纤细的手,一点点地,把我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
她对我说:“李默,你的手废了,但你的人没有废。你还有我。”
她还说:“我们一起开书店吧。你的手不能干重活了,但你可以看店,可以整理书。我来进货,我来搬运。”
我看着她,泪流满面。
我问她:“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了。”
她说:“你有我。这就够了。”
在深圳的城中村里,我们租下了一间小小的铺面。
用我那点赔偿金,和她这些年攒下的所有积蓄,我们开了一家书店。
书店很小,只有十几平米,但被我们布置得很温馨。
我们给它取名叫“默晓书屋”。
开业那天,没有鞭炮,没有花篮,只有我们两个人,和满屋子的书香。
阳光透过玻璃门照进来,洒在崭新的书架上,也洒在我们紧紧握在一起的手上。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人。
书店的生意,比我们想象的要艰难。
来看书的人多,买书的人少。
我们常常一整天都开不了张。
为了维持生计,林晓白天去附近的电子厂打零工,晚上回来陪我看店。
她总是很累,眼窝深陷,人也瘦了一大圈。
我看着心疼,劝她把书店关了,不要再这么辛苦了。
她却总是摇摇头,笑着说:“我不累。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做什么我都不觉得累。”
她越是这样说,我心里就越是难受。
我觉得自己是个废物,是个累赘。
是我拖累了她。
有一天晚上,我们又为这件事吵了起来。
我冲她吼道:“你别再自欺欺人了!我们根本不适合开书店!我们应该回到现实里去!”
她看着我,眼睛里含着泪水:“什么是现实?难道只有在流水线上麻木地重复,才叫现实吗?李默,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也不是我希望你过的生活!”
“我想要的生活,就是和你在一起,守着这个小小的书店,安安静静地看书,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哪怕再苦再难,我也愿意。”
她的话,像一把锤子,重重地敲在我的心上。
我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的脸,看着她因为劳累而不再光滑的双手,我忽然明白了。
我不能再这么颓废下去了。
为了她,我也要振作起来。
从那天起,我开始想办法,怎么才能让书店的生意好起来。
我知道,在深圳这个快节奏的城市里,单纯地卖书,是行不通的。
我开始琢磨,能不能在书店里,增加一些其他的服务。
我发现,我们书店附近,有很多像我们一样,从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
他们白天在工厂里辛苦劳作,晚上回到宿舍,除了玩手机,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活动。
他们的内心,是空虚的,是孤独的。
他们需要一个可以安放心灵的港湾。
于是,我跟林晓商量,把书店的一部分空间,改造成了一个小小的阅览区。
我们添置了几张桌椅,提供免费的茶水。
我们还办起了“读书分享会”,每周邀请一位读者,来分享自己的读书心得。
渐渐地,来我们书店的人,越来越多了。
他们不只是来买书,更是来这里寻找一份宁静,一份慰藉,一份归属感。
书店里,开始有了欢声笑语。
我们的生意,也慢慢地好了起来。
我们不再需要林晓去打零工来维持生计了。
我们还清了所有的债务,甚至还有了一点小小的积蓄。
生活,似乎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命运,似乎总喜欢跟我们开玩笑。
就在我们以为,幸福的生活已经触手可及的时候,林晓,却病倒了。
一开始,她只是觉得累,没有力气。
我们都以为,是这段时间太操劳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可是,她的情况,却越来越严重。
她开始吃不下东西,人也迅速地消瘦下去。
我带她去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天是灰色的。
医生把我叫到办公室,递给我一张诊断书。
上面写着三个字:白血病。
我拿着那张纸,手抖得厉害。
我看不懂上面那些复杂的医学术语,但我认识那三个字。
那三个字,像三把尖刀,狠狠地插进了我的心脏。
我不相信。
我拉着医生的白大褂,一遍遍地问:“是不是搞错了?是不是拿错报告了?”
医生同情地看着我,摇了摇头。
我冲出医院,在马路上疯狂地奔跑。
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只想逃离这个让我窒息的地方。
我跑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炒河粉摊前。
摊子还在,老板也还是那个老板。
只是,坐在我对面吃河粉的那个女孩,再也不会出现了。
我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哭得像个孩子。
我恨老天爷。
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为什么要把所有的苦难,都加在我们身上?
为什么在我们刚刚看到一点希望的时候,又要把它无情地掐灭?
哭过之后,我擦干眼泪,回到了医院。
我知道,我不能倒下。
林晓还需要我。
我走进病房,她正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
看到我进来,她虚弱地笑了笑:“你回来啦。”
我走过去,握住她冰冷的手,强忍着泪水,对她说:“晓晓,没事的。医生说了,你的病,能治好。”
她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一丝波澜,仿佛早就知道了结果。
她说:“李默,别骗我了。我都听到了。”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决堤而下。
我抱着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她却反过来安慰我,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别哭。我不怕。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为了给林晓治病,我卖掉了书店。
那个承载了我们所有梦想和希望的小屋,被我亲手画上了句号。
拿到钱的那一刻,我的心,像被掏空了一样。
可是,我知道,只要能救林晓,这一切都值得。
化疗的过程,是痛苦而漫长的。
林晓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她吃什么吐什么,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看着她被病痛折磨的样子,我的心,像被刀割一样。
我恨不得,生病的是我,替她承受这一切。
可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只能每天陪在她身边,给她讲故事,读她最喜欢的诗。
我只能在她呕吐的时候,默默地收拾干净。
我只能在她疼得睡不着的时候,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告诉她,我在。
医生说,想要根治,唯一的办法,就是进行骨髓移植。
可是,配型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
而且,手术的费用,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们卖掉书店的钱,在昂贵的治疗费用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
我开始四处借钱。
我给所有我认识的人打电话,低声下气地求他们。
我甚至找到了当初辞退我的那个工厂,找到了那个戴眼镜的人事部女人。
我跪在她面前,求她借钱给我。
她冷冷地看着我,说:“工厂有工厂的规定。我们不是慈善机构。”
我尝尽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可我没有放弃。
因为我知道,林晓在等我。
我开始去打零工。
白天,我在建筑工地上搬砖,扛水泥。
晚上,我去餐厅洗盘子,送外卖。
我用我那只还算完好的左手,拼了命地赚钱。
我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累了就靠在墙角眯一会儿。
饿了就啃两个冷馒头。
我把自己活成了一台赚钱的机器。
我只有一个念头:赚钱,救林晓。
那段时间,我瘦了三十多斤,整个人都脱了相。
有一次,我去医院给林晓送饭,她看着我,哭了。
她抓着我的手,说:“李默,我们不治了。我们回家吧。我不想再拖累你了。”
我抱着她,摇着头:“不。我不许你这么说。我说过,我会治好你的。我一定会治好你的。”
就在我们快要山穷水尽的时候,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同时传来。
好消息是,林晓的弟弟,配型成功了。
坏消息是,手术的费用,还差三十万。
三十万。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那是一个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我所有的积蓄,加上借来的钱,也才勉强凑够了十万。
剩下的二十万,我去哪里弄?
我一夜白了头。
我坐在医院的走廊里,抽了一晚上的烟。
天亮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找到了一个地下中介。
我告诉他,我要卖掉我的一个肾。
中介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你这身子骨,行吗?”
我撩起衣服,露出我因为长期劳作而结实的肌肉:“你放心,绝对没问题。”
我们谈好了价格,二十万。
签协议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抖。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只知道,这是我唯一的办法了。
手术的前一天晚上,我去看林晓。
她已经睡着了。
我坐在她的床边,静静地看着她。
她的脸,因为化疗而浮肿,但依然是我心中最美的模样。
我俯下身,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晓晓,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我给她留了一封信。
信里,我告诉她,我找到了一个在深圳发了财的老乡,他愿意借钱给我们。
我告诉她,我要去外地帮他做点事,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
我让她安心养病,等我回来。
我骗了她。
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告诉她真相,她一定不会同意的。
第二天,我跟着中介,来到了一个偏僻的乡下。
那是一个废弃的诊所,设备简陋,环境肮脏。
给我做手术的,是一个戴着口罩,看不清脸的“医生”。
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闻着空气中弥漫的消毒水和铁锈混合的味道,我第一次感到了害怕。
我怕我再也醒不过来。
我怕我再也见不到林晓。
麻药注射进我的身体,我的意识,渐渐模糊。
在彻底失去知觉前,我的脑海里,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是林杜的笑脸。
那年夏天,我们在小公园里,她指着天上的风筝,对我说:“李默,你看,它飞得好高啊。”
我说:“以后,我也要让你飞得那么高。”
……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腰部传来一阵剧痛,让我忍不住呻吟出声。
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进来,递给我一碗粥:“醒啦?快吃点东西吧。”
我问她:“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
她说:“你别管那么多了。好好养着吧。过几天,你就可以走了。”
我拿到了那笔钱,二十万。
沉甸甸的,像是在我心上压了一块石头。
我拖着虚弱的身体,第一时间赶回了深圳。
我把钱交给了医院。
林晓的手术,很成功。
看着她从重症监护室里推出来,虽然依旧虚弱,但生命体征已经平稳,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也最幸福的日子。
黑暗,是因为我的身体,因为那个永远的缺口,变得越来越差。我常常会感到腰痛,乏力,连上个楼梯都会气喘吁吁。
幸福,是因为林晓,在一天天地好起来。
她开始能下床走路了,脸色也渐渐红润了起来。
她会笑着跟我说,医院的饭菜不好吃,想吃我做的辣椒炒肉。
她会拉着我的手,在医院的小花园里散步,憧憬着我们未来的生活。
她说,等她病好了,我们还要把书店开起来。
她说,她要给我生一个孩子,一个像我一样傻,一样执着的孩子。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笑着点头,心里却像针扎一样疼。
我知道,我的身体,可能再也无法支撑我们走那么远了。
我不敢告诉她真相。
我只能每天强颜欢笑,在她面前,装作一个无坚不摧的铁人。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有一天,她帮我整理衣服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我藏在柜子里的那封信,和我卖肾的协议。
那天,我从外面回来,推开病房的门,看到她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那几张纸,泪流满面。
她看到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扑过来,紧紧地抱着我,放声大哭。
她一边哭,一边用拳头捶打着我的后背:“你为什么这么傻?你为什么这么傻啊!”
我抱着她,任由她的眼泪,打湿我的肩膀。
那一刻,我所有的伪装,所有的坚强,都土崩瓦解。
我也哭了。
我们两个人,在小小的病房里,抱头痛哭。
仿佛要把这辈子所有的委屈和心酸,都哭出来。
哭过之后,她擦干眼泪,看着我,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她说:“李默,从今天起,换我来照顾你。”
出院后,我们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城中村。
只是,我们的“默晓书屋”,已经变成了一家服装店。
我们重新租了一间小小的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
林晓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不能干重活。
她找了一份在社区图书馆当管理员的工作,清闲,但工资不高。
而我,因为身体的原因,再也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了。
我试过去找一些文职的工作,但人家一看到我只有高中文凭,就把我拒之门外了。
那段时间,我们过得很拮据。
但我们都很开心。
因为我们还活着,还在一起。
每天早上,我会做好早饭,送林晓去上班。
然后,我会去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菜,为她准备晚饭。
下午,我会去图书馆接她下班。
我们会手牵着手,走在夕阳下,聊着一天中发生的趣事。
回到家,她会靠在我的肩膀上,看我为她写的那些不成文的诗。
那是我用我仅剩的力气,为她编织的童话。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
可是,我的身体,却一天不如一天。
我开始频繁地感冒,发烧。
腰部的疼痛,也越来越剧烈。
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的肾功能,正在急速衰竭。
如果不进行换肾手术,我可能,活不过一年。
换肾。
多么熟悉的字眼。
多么讽刺的轮回。
我拿着诊断书,站在医院的走廊里,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我没有告诉林晓。
我不想让她再为我担心,再为我流泪。
我开始偷偷地攒钱。
我想,在我离开之前,为她留下点什么。
我开始在网上写小说。
写我们的故事。
写一个叫李默的傻小子,如何爱上一个叫林晓的姑娘。
写他们如何在深圳这个冰冷的城市里,相互取暖,相互依靠。
写他们如何一起开书店,一起对抗病魔。
我想把我们的故事,告诉全世界。
我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曾经有这样两个人,爱得那么卑微,又那么轰轰烈烈。
我的小说,出乎意料地,在网上火了。
很多读者被我们的故事感动,纷纷给我们捐款。
很快,我就凑够了手术的费用。
可是,我却犹豫了。
我知道,即使做了手术,我的身体,也回不到从前了。
我不想成为林晓一辈子的拖累。
她还那么年轻,她应该有更好的人生。
那天晚上,我把所有的钱,都转到了林晓的卡上。
然后,我给她留了一封信。
信里,我告诉她,我爱她。
我告诉她,这辈子能遇到她,是我最大的幸运。
我告诉她,忘了我,好好地活下去。
然后,我悄悄地离开了。
我回到了湖南老家。
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的小山村。
我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我以为,这就是我们故事的结局。
可是,半个月后,我的房门,被推开了。
林晓站在门口,风尘仆仆,眼窝深陷。
她看着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走过来,紧紧地抱着我。
她说:“李默,你这个大笨蛋。你以为,你走了,我就能好好活下去吗?”
“没有你,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你生,我陪你生。你死,我陪你死。”
我看着她,泪如雨下。
我终于明白,有一种爱,叫生死相随。
有一种情,叫不离不弃。
后来,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我成功地进行了换肾手术。
虽然手术后的恢复过程很漫长,很痛苦。
但因为有林晓的陪伴,我觉得,一切都是甜的。
身体康复后,我们没有再回深圳。
我们在老家的小镇上,重新开了一家“默晓书屋”。
书店不大,但很温暖。
每天,我们一起看店,一起看书,一起看日出日落。
日子过得平淡,却很幸福。
有一次,一个年轻的读者问我:“老板,你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什么?”
我看了看身边正在认真整理书籍的林晓,笑了笑,说: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没有早点遇到她。”
“最幸运的事,是遇到了她之后,再也没有放开过她的手。”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林晓的身上,为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回过头,朝我莞尔一笑。
那一刻,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知道,这就是我想要的一生。
如今,我的月薪不是一万九,只是守着这个小书店,勉强糊口。
我也没有周末双休,因为书店,就是我的生活。
我更不会从不加班,因为为了她,为了我们这个家,我愿意付出我所有的时间和精力。
那个关于“高薪、双休、不加班”的传说,就像深圳这座城市一样,曾经是我遥不可及的梦。
但现在,我有了比那个梦,更珍贵的东西。
我有了她。
有了她,我就有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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