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系统是什么?常见的说法是:系统是某种体制或者规则。实际上,从从先天认识形式或规律解释模式的角度说,系统就是某种单一抽象的相互作用整体。平时我们关于事物量的关系系统,比如3+3=6,比如某个代数式;关于事物空间形式的抽象关系整体,如三角形、圆;关于经济关系的抽象系统整体:一般均衡模式、委托代理模式等,都是系统。

世界上万事万物,相互联系作用众多,为了认识事物的规律,人们往往将事物对象众多联系作用简化,凸显某单一关系单一作用。这种单一关系的相互作用整体,体现某种认识功能的联系作用整体,就是认识系统或规律解释模式。
从哲学或者从认识论方面说,世界有三大系统,即自然社会系统、认识系统、实践系统
自然社会系统,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由自然形成的系统,比如太阳系系统,地球生态系统,比如经济系统、企业系统、军队系统等等
认识系统是由认识对象、认识主体、认识目的、认识方式构成的认识活动整体。受人的感觉能力、认识方式或者观察测量范式决定,人们的认识范围从广度和深度上都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无法感觉、缺乏统一测量尺度,没有相应测量仪器设备作基础的事物现象观察,往往一无所获。
认识,还受认识目的的制约,一些事物对象、属性虽然始终存在,但因为与人们实践认识目的无关,不被人们关注或不被人们认为需要认识,因而长期不能成为认识对象。交易成本现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受到人们既有认识目的的限制,就不被看作是认识对象;扣纽扣的方法,至今也不被人们看作是富有意义、需要研究的认识对象。
实践系统,是受实践主体、实践目的、实践方式影响制约的系统
实践的范围和认识范围不一定同步,有时认识能力及认识范围内容*超出了实践能力范围。比如早期人类关于太阳系的认识,关于行星运动轨迹的认识就是如此。有时,实践范围又远远大于认识的范围:经济活动经济实践的内容范围,企业活动的运行机理以及交易成本现象等等,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就超出同时代人们的认识范围。
当然,认识系统与实践系统,是相互作用的,存在着互为前提的情况。当人们认识上没有注意到某个无名星体的时候,可能太空探究实践已经与该星球建立了联系与相互作用;在人们尚没有意识或没有认识到脚下埋藏着一位著名皇帝的陵墓时,考古探测者可能已经发现了这个陵墓。这是实践走到认识前面的例子。
认识系统和实践系统都是以人为主体建立起来的系统,受人的目的观念影响深远。当然不排除一些认识活动和实践系统是自发形成的,是在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受生存方式的影响不自觉的形成的。
认识与实践系统的发展水平,与人的主体能力、感觉实践能力直接相关。所谓认识论中心困境,就是人们只从认识论系统看待事物对象事物属性所带来的困惑与问题。自然系统是离开人的主体能力、感觉手段独立存在发展的。人们认识到力学规律之后,发现太阳系还应该在某个位置存在未知星球,后来果然发现了。这就是实践系统和认识系统不能限制影响自然系统规律表现的例子。
实践系统经常突破人的认识范围,超越人的感觉能力,这是经常看得见的。基因生物学的实践,往往超出人们感觉和认识能力;认识系统的发展,在不少方面突破实践的发展水平与发展范围,而自然系统更是在范围和总量上远远超出人的认识系统与实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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