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在西方哲学史上,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对哲学的定义具有革命性意义。他既继承了古希腊“爱智慧”的传统,又以批判性方法重构了哲学的学科边界,使其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Wissenschaft)。康德对哲学的界定可精准表述为:

“哲学是对人类理性的批判性科学考察,旨在阐明一切知识与理性根本目的关系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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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表述包含三层核心内涵:
1. 批判性科学考察(
Kritisch-wissenschaftliche Untersuchung)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强调,哲学的首要任务是对理性本身进行系统性审查,划定其合法使用的界限。这种“批判”并非否定理性,而是通过先验方法(transzendentale Methode)确立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基础,避免独断论与怀疑论的极端。
例证:数学与自然科学何以可能?因其依赖先验范畴(如因果性)而非经验偶然性。
关键文本:
“纯粹理性的批判是科学的入门。”(《纯粹理性批判》B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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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切知识与理性根本目的的关系
哲学不仅探究“我们能知道什么”(理论理性),还需回答“我们应当做什么”(实践理性)与“我们可以希望什么”(判断力)。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指出:
“哲学是关于一切知识与人类理性根本目的的关系的科学。”
实践转向:理性的终极目的是自由与道德法则(《实践理性批判》),哲学需揭示知识如何服务于这一目的。
整体性:自然(理论)与自由(实践)通过反思判断力达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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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之学”(Lehre)的学科定位
“根本目的关系之学”中的“之学”凸显了康德哲学的系统性与规范性:
学科性:哲学并非零散观点,而是以批判为方法、以先验原理为结构的严密体系。
传统呼应:中文“之学”(如“心学”“形而上学”)恰切传递了康德对古典形而上学的革新意图。
总结:
康德的定义将哲学从“意见之争”提升为科学的批判学科,既捍卫了理性的权威,又为其设定了伦理目标。这一精准表述不仅概括了三大批判的核心,也为当代哲学研究提供了方法论范式——在批判中奠基,在目的中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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