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在所有关于童年的记忆歌曲里,罗大佑的《童年》是我印象最深的那一首。
这在别人眼里或许只是一首歌。但在我的记忆里,它就是一颗糖,甜了我贫瘠的童年;它就是一团火,温暖过我年少时的心。
初闻不解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随着年龄增长,人到中年,想起一首歌时,总会想起最初听这首歌时的情形。
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几乎所有人,在人到中年后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我怎么忽然就老了。仿佛昨天还是意气风发的少年,今天就变成了垂垂日暮的老人。
天才作家张爱玲在她的长篇小说《十八春》开头写过这样的话:“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日子这东西,向前看似乎很遥远;但往后看,却好像只是一刹那。今日白头翁,昨日骑竹马,这大概是人到中年的每一个人,对于时间最真切的体会吧!
作为一个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人,如今近过五十,走过半生,早晨照镜子时,不仅发觉头发白了,连胡子也白了。
年轻时引以为傲的双眼皮,也耷拉了下来。年轻时眼睛里的光彩也暗淡了下来,眼神浑浊,再也没有了年轻时的清澈透亮,神彩熠熠。而且不能久坐,久坐就腰痛神乏。
我出生在中国西北黄土高坡的一个偏僻农村。小时候的生活极其贫困,吃野菜、吃粗粮、吃苞谷面,瘦、饿、馋,盼望过年,是那时候刻在记忆深处的东西。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开始读书,那个时候的农村,是没有现在所说的幼儿园,小学也只有1到5年级。
当时1到3年级在本村上,由一个高中毕业的本村男子担任班主任,以及所有课程的教授。3个年级加起来不到20个学生,一个年级坐一竖排,班级三个竖排,从左往右,分别是三年级、二年级、一年级。全在一个教室里混着教。
语文、数学、美术、音乐、体育,还有智育三个年级,全由这个老师一个人带,现在想来不可思议,在当时却是事实。
到了4到5年级,就到大队里上学了。因为一个老师实在教不过来。
记得5年级的时候,我们有两个班,分为甲班和乙班。甲班班主任是名女老师。这个女老师有一个特别的管理办法:就是每次考试最好的男同学,能得到与班里最漂亮女孩做同桌的权利。
为此,我努力读书,认真学*。只可惜班里一直有两个学*比我好的。无论我怎么努力,都只能考第三名。
眼看着就要小学毕业,我们甲班的那个漂亮女同学,击鼓传花似地在第一名、第二名的两个男同学之间,轮流做他们的同桌,而我只能望洋兴叹。
这种朦胧的情感,萌芽的暗恋,只有少年自己的心里懂。
或许天可怜见,一段时间之后,第一名给他的父母接到镇上去了,第二名的同学跟着他的父亲进城了。
一次考试后,没有了两个强敌,我终于与那个女同学坐在了一起。
当时我记得自己的心砰砰狂跳。现在写这篇文字,当时心跳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音乐课上,老师拿来了一个录音机,随着老师咔嚓摁下了播放键,我第一次听到了《童年》这首歌。
初听的时候,我觉得这歌太好听了,简直就是给我们这些孩子写的。我侧头去看看同桌,那个时候,歌曲刚刚播放到那一句: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什么时候走过我的窗前……
女孩的脸一刹那变得红彤彤,连耳尖都红了,羞涩里埋藏着纯真,明亮的眼神与我的眼光一接触就分开了。
毕业照的时候,那个女孩就站在我的前排。我留着毕业照很久很久,那是黑白的照片,但只要看到那张照片,我就会想起她脸红时的娇羞,还有那低头时的胆怯。
不过,后来随着时光流逝,那张照片也找不到了。
我回乡过几次,听说她后来嫁到了西安城里去了,嫁给了一个城里人。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谁见了都会喜欢的。
要是问的话,是能够问到电话的。但我没有问,有些东西,原汁原味放在记忆里是最好的。
要是见了面,原先的美好记忆就给破坏了。因为我们是同年,都是人到中年了,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纯真。
想起眼下常说的那句宋词: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不年游。
好多东西都远走了,令人万般惆怅。那个女孩子还记得这些事吗,怕不记得了。
但那首叫《童年》的歌,我们一定记得。
女孩名字叫周秀云。
形象上有些像最初演《红楼梦》的陈晓旭,带着一种温婉迷人的美,偏瘦,个子有点高,总是一副害羞的模样。
这就是关于《童年》这首歌,最初在我记忆里留下的印迹,这印迹我能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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