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韩国总统李在明将于2026年1月4日至7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中韩关系中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基础既是今天中韩充实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宝贵资源,也是双方在新的国际格局下共谋合作、化解分歧的重要纽带。
回顾历史,三千年“中韩关系”可以概括为6个阶段,每个阶段浓缩为一关键词,既见历史纵深感,也照当下携手之需。
(一)宗藩关系阶段。公元前11世纪箕子朝鲜以降,半岛政权长期纳入华夷秩序。明清最典型:朝鲜使臣班次居亲王之下、诸藩之首,年贡、谢恩、请封不绝。文化亲近与礼仪不平等并存,为今日“历史资源”与“敏感记忆”埋下双重种子。

(二)友邦关系阶段。1895年《马关条约》清廷承认朝鲜“自主”,1899年《中韩通商条约》首次平等建交;然而1905年日本夺其外交权,北京撤回公使,平等邦交一断八十载,直至1992年8月24日再握手。
(三)代理关系阶段。1905-1948年,半岛外交先由日本殖民当局、后由美军政府把持,中韩互动被“代理”成中日、中美关系一环。中国虽在开罗会议力倡“韩国自由独立”,却无力主导。今日韩国战时指挥权仍在驻韩美军手中,历史回声未绝。
(四)联盟关系阶段。1910-1945年,韩国志士流亡中国,孙中山称“兄弟之邦”;国民政府支持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并先于美国承认李承晚政权,1949年蒋介石访韩发表《联合声明》,结成短暂反共联盟。随着国民党退台,联盟昙花一现。
(五)敌对关系阶段。1948年半岛分裂、1949年新中国成立,加之韩国与台湾保持“外交”,1950年抗美援朝更使双方兵戎相见。此后四十年彼此隔绝,直至1990年代初冷战结束才破冰。
(六)伙伴关系阶段。1992年再建交后,两国用“伙伴”框架逐级爬坡——1998“面向21世纪合作伙伴”、2003“全面合作伙伴”、2008“战略合作伙伴”。2013年朴槿惠访华提出“四个伙伴”愿景;2022建交30周年,双方确认“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开放包容”,2025年11月中韩会晤,同意加快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伙伴关系再确认。李在明此访,正是要把这一新型国家关系推向更深、更实、更稳的新的阶段。
由此可见,中韩伙伴关系的确立和逐步升格意味着两国关系进入了一种新的模式,而这种模式将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引领中韩关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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