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新版高中语文教材选择性必修下《陈情表》一文中对“所见明知”的注释为“明明白白知道的。见,表被动”。这个注释引发老师们的极大困惑:如果“见”表被动,“所见”又该怎么理解?下句“实所共鉴”和本句式是否相同?我曾就此问题请教人教社中语室编辑,编辑回复:
“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伯牧所见明知,皇天后土实所共鉴”中的“所见明知”。“所见明知”并非所字结构,这里的“见”不作“看见”解,而是助词,表示被动。“见”与“所”属于同义复用,目的在于加强语义。这是中古汉语中的常见语法现象。
最先发现这一语法现象的是吕叔湘先生,他在《见字之指代作用》一文中指出:汉魏六朝汉语中常用“为……所见……”式来表示被动意义,在谈论“见”字的用法时特别提到了“为……所见……”式。“为……所见……”的意义即相当于“为……所……”或“为……见……”,“见”是助词,表被动,而非一般理解的“看见”义。此后,吴金华等学者进一步论证了吕先生的观点,发表了众多论文,使这一观点成为学术界的共识。相关论文如吴金华《所见=所》《试论“R为A所见V式”》、唐钰明《汉魏六朝被动式略论》、王海棻《六朝以后汉语叠架现象举例》,分载于《中国语文》1981年第5期、1983年第3期、1987年第3期。

柳士镇先生在《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一书中对此作了总结,他指出:
“为……所见……”式有时又可省略介词“为”字,整个句式仍然表示被动意义。例如: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知,皇天后土,实所共鉴(李密《陈情表》)。偶尔也可在“所见”之前着一“之”字,构成“为…之所见……”式。
由此可见,统编教材将“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知”中的“见”解释为表示被动,完全符合古汉语学界的共识。
”实所共鉴“,可以视为”为……所…… “式,所,表被动。
编辑的回复还是比较详细的,只是回复中提到的几篇文章我无缘看到,不知详情。对此回复也有诸多疑问。就在此时,有老师提供了另一篇文章《<陈情表>“所见明知”语义商兑》(以下简称《商兑》),文章详细说明了“所见明知”中的“所见”表被动的来龙去脉,回复中提到的那几篇文章论及“所见明知”的观点应该与此文一致,而详细程度恐还不及此文。但看过之后,疑惑就更多了。1,从这篇文字中可以看到,前有王力老先生,中有张启成、徐达、王有怀、魏全瑞等先生,后有朱庆之等先生都不认为“所见”表被动,不知何来“这一观点成为学术界的共识”一说。2,回复中提到的那几篇文章都发表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而定型于2004年,一直使用到本世纪二十年代初的上版人教版教材中间也曾几经变动,为什么一直都没有采纳“被动说”,而仍用王力等先生的“看见说”?这也许只能说明,上版教材“看见说”占了上风,这版教材“被动说”占了主动,而不是学术界有共识。3,既然“见”表被动,本句当然是被动句了,下句“……实所共鉴”也应是被动句了,但注释里的翻译都成了主动句,为什么不用被动的句式翻译出来?在这些疑问的驱动下,我反复看了《商兑》一文,发现此文一个重大的缺陷。
此文后部分列举了《三国志》《晋书》等古籍中12个含“为……所见”的例子,这里选取其中3例。
1.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
2.傥恐自嫌已为恶逆所见染污,不敢倡言,永怀伊戚。
3.臣昔为曹氏所见交接,外托群臣,内如骨肉。
作者由此得出结论说:《陈情表》"所见明知"是汉末魏晋时期*见的被动句式,"所见"是表被动的显性语法标记,共同构成了一个双音节韵律,与"明知"相适应,全句反映了"为字式"被动句和受事主语句的耦合现象,"为"的省略或脱落是语法和语用相互作用的结果。
这个结论很有问题。1.上面的12个例句根只能说明“为….…所见”是汉末魏晋时期*见的被动句式,不能就此来证明没有“为”字“所见明知”也是。2.从韵律的角度去说明“所见明知”是被动句给人感觉是瞎拉硬扯。3.认为"为"的省略或脱落是语法和语用相互作用的结果,缺乏更多的例子去佐证。人教社中语室提到柳士镇先生在《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一书中指出“为……所见……”式有时又可省略介词“为”字,整个句式仍然表示被动意义。他举的也是“所见明知”句。用孤例去证明一种语法现象,恐怕有先入为主之嫌,也非学术之道。
据我检索,《商兑》一文列举了《三国志》《晋书》中所有的含“为……所见……”的句子,这些句子足可以说明一种语法现象,从中我们可以明确:1.这些句子确实都是带有“所见”一词的被动句;2.这些句子都是“为……所见……”式的被动句,都没有省略“为”字,所以“省略”一说于据无凭;3.“所见”后跟动词,所以这种句式被学者概括为“R为A所见V式”,而这些句子里的“V”都是同义复词,无一例外。4.句前的主语都是人。
比照“所见明知”句,除了没有“为”字外,“明知”也不是同义复词,这一句的主语是“臣之辛苦”,而不是指代人的“臣”,所有这些不同都不能让我们轻易认同“所见明知”句是被动句,所以要想证明“所见明知”是被动句,还需有其他更多更明确的例证。
《晋书》《三国志》里带有不含“为”字的“所见”句还有不少,如下面几个例子。
1.今衍幼冲之年,便臣先达,将令日*所见,谓之自然,此岂可以教之邪!(志第十一)
2.当所共恤,而都督度支方复执异,非所见之难,直以不同害理也。(志第十六)
3.命公卿大臣先议选举,各言所见后进俊才、乡邑尤异、才堪任用者,列传第十三
4.至于杜渐防萌,深识情变,此当任汝所见深浅,非吾敕诫所益也(列传第五十七)
5.后行至濑乡,经老子祠,皆是洋昔死时所见使处,但不复见昔物耳。(列传第六十五 )
这几个句子,除例1外,其余均可看作“所见……”式句子,但“所见”后都不是动词,从句式来看都不表被动。倒是例4句与“所见明知”句都是“所见……所……”式,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同一句式的句子呢?,穷尽检索《三国志》《晋书》,我没有发现一句“……所见……”表被动的句子,而“所见明知”句在《晋书》中却是这样:臣之辛苦,非但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之所明知,皇天后土,实所鉴见。(列传第五十八)更谈不上“所见”表被动了。(当然仍可以说“之所”表被动)既然找不到明证,那么“所见”表被动的“*见说”“省略说”就站不住脚了。而认为其表被动恐怕只是凭一种感觉,先入为主罢了。
人教社中语室编辑在回复提到,”实所共鉴“,可以视为”为……所…… “式,所,表被动。在编辑看来,这是一个省略了“为”字,“所”字表被动的句子。在《商兑》一文中,也论及“所”表被动。(以下三段)
(4)胡文才、杨整修皆凉州大人,而司徒王允素所不善也。(《三国志(魏志(董卓传》裴注)
(4)例为助词,由于施事"司徒王允"直接作了"不善"的主语,"司徒王允素不善"是一个主动句,但"不善"的受事恰恰是全句的主语"胡文才、杨整修",因此就全句的话题而言,"不善"同时具有被动情态,这时的"所"实际上就从具有指代意义的副词进一步虚化为表示被动情态的助词,成了语法标记,当然,与"见""被"比较起来,这种语法化的程度并不高,这也是"为 N 所 V "被动句式在唐代以后迅速衰落甚至消亡的重要原因。
《陈情表》"所见明知"全句不用介词"为"来引进施事正与(4)例一致,"为"的省略或脱落(省略可能出于刻意,脱落则是客观语言规律使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所"的语法化特性。
其实本文作者在检索方面做得还稍显不够,如果他能检索到下面几个句子,也许更能说明他的观点了。
1.中书监刘放、令孙资久专权宠,为朗等素所不善,惧有后害。
2.又毛玠、徐奕以刚蹇少党,而为西曹掾丁仪所不善。
3.汉嘉太守黄元素为诸葛亮所不善,闻先主疾病,惧有后患 。
这三个句子都是“为……所不善”,都可以看作表被动,而《商兑》所举胡句可看作“……所不善”,两相比较,似乎更可以看出《商兑》句是省略“为”字的被动句。可以这样认为吗?未必!我们不能因为两个人长得太像就认定他们是一家人,句子也是。胡句中前有一“皆”字,后有一“也”字,其实构成一判断句式。前三句皆无“也”字,语气变了,句式也就不同。我们还可以从下面一组句子中来比较一下。
1.文思事意,远近所知。(列传第七 )
2.浑又先臣一日上其船,船上之物,皆浑所知见。
3.充于己府,不臣之迹,四海所知。
4.舒少为从兄敦所知
其中前3个句子,分别理解成“为远近所知”“皆为浑所知见”“为四海所知”,似乎亦无不可,但我们知道,它们都是陈述句,不是被动句。可分别译为“是远近之人都知道的”“都是浑知道的”“是四海之人都知道的”,理解上的相近并不影响它们在句式上的区别。即便在现代汉语当中也有这样的句式。
1.桃子他吃完了
2.桃子被他吃完了
3.小明的事他打探清楚了
4.小明的事被他打探清楚了
在这里,不能认为例1例3句加一“被”字意思基本不变就认为1、3句是省略了“被”字的被动句,更不能说是*惯上的省略。现代汉语如此,古代汉语何尝不是如此?
综上所述,“所见明知”句并不是省略了“为”字,“所见”表被动的被动句,而“实所共鉴”也不是省略了“为”字,“所”表被动的被动句。而大量的检索,甚至让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没有了“为”字的“所见”句均不表被动,同样,没有了“为”的“所”字句均不表被动。这两句其实可以用后一个句来概括。还可以进一步推论:在“为……所见”“为……所”结构中,“为”表被动,引出施事者,“所见”“所”不表被动,只是用来引出施事动词。这个推论,还有待专家进一步论证。
退一步讲,即便认定“所见明知”是省略了“为”字的被动句,根据那些专家们的解读,那也是“所见”表被动,而不仅仅是“见”表被动,翻译句子时应把被动的意思翻译出来,而不是象教材注释那样,翻译成主动句,解释成被动句。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