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那只羊绒衫,是我去年咬牙在专柜买的。米白色,软得像一团云。打完七折还要我小半个月的课时费。我宝贝得不行,一个冬天穿下来,手洗了两次,每次都跟伺候祖宗似的,用专门的洗剂,铺平了晾,生怕它走形一毫米。
张博就那么堂而皇之地穿着它,在我面前晃。

他刚洗完澡,头发还滴着水,水珠子“哒”一下,正好落在那片柔软的米白上,洇开一小块深色。我的心也跟着“咯噔”一下。
“你……”我刚开口,想说“这件衣服不能沾水”,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正对着镜子,用我的毛巾擦头发,一边擦一边扭头冲我乐,露出八颗整齐的牙:“怎么了,蔚蔚?这衣服真舒服,你的眼光就是好。”
他一米八二的个子,把一件原本在我身上有点宽松的羊绒衫,撑得像紧身衣。尤其是肩膀那块,两条棱线被他壮硕的三角肌绷得死死的,我几乎能听见羊绒纤维在呻吟。
“你穿着有点小。”我换了个委婉的说法,声音干巴巴的。
“是吗?”他浑不在意,又转回去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甚至还挺了挺胸肌,“我觉得还行啊,挺显身材的。再说,咱俩谁跟谁啊,你的不就是我的?”
他又说这句话了。
“你的不就是我的。”
一个月前,他帮我把最后一个纸箱搬进公寓时,也是这么说的。那天我们累得跟狗似的,瘫在沙发上,他搂着我,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这间我独自居住了五年的房子,满足地叹了口气:“蔚蔚,以后,你的家就是我的家了。”
我当时心里甜得冒泡。三十八岁,作为一个在重点高中教语文的老师,我见过太多纸上谈兵的爱情,也经历过几段无疾而终的感情。我对婚姻和伴侣早已不抱不切实际的幻想,只求一个能踏踏实实过日子、知冷知热的人。张博的出现,像是一场迟来的甘霖。
他四十岁,做销售,离过一次婚,没孩子。我们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他成熟,风趣,会照顾人,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一种被强烈需要的感觉。他会记得我说过想吃城西那家灌汤包,第二天一早绕半个城给我买来;他会在我生理期疼得冒冷汗时,一声不吭地抱着热水袋,焐在我的小腹上,一看就是一下午。
他说:“蔚蔚,你一个人太久了,以后我来照顾你。”
我的心,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攻陷了。
同居的决定,是我提的。我觉得我们年纪都不小了,没必要再玩“你来我往”的恋爱游戏。既然认定了对方,不如就在日常的柴米油盐里,看看彼此最真实的模样。
他几乎是立刻就答应了,第二天就从他租的房子里打包好了行李。他的东西不多,两个行李箱,一个双肩包,塞进我一百二十平的公寓里,几乎了无痕迹。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的空间,我的生活,被另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融入,却又不显得拥挤和冒犯。
第一个星期,是完美的。我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腻在一起,探索彼此的身体,分享彼此的过去。他会给我讲他跑业务时遇到的奇葩客户,逗得我哈哈大笑;我也会跟他聊我班上那些让人头疼又可爱的“小猴子”,他听得津津有味。
晚上,他会从背后抱着我,下巴抵在我的头顶,声音低沉而满足:“蔚_蔚,有你的地方,才是家。”_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变化的迹象,是从第二个星期开始的。
那天早上我赶着去上早自*,在玄关换鞋,发现我常穿的那双乐福鞋不见了。我记得很清楚,昨晚回家就放在鞋柜最下面一格。
“张博,你见我那双棕色的乐福鞋了吗?”我冲屋里喊。
他从卫生间探出头,嘴里还含着牙刷泡沫:“哦,早上我出去买早饭,看你那双鞋挺舒服的,就穿了。放门口了。”
我愣住了。我的鞋是38码,他一个大男人,穿44码的脚,是怎么塞进去的?
我打开门,那双可怜的鞋正孤零零地躺在门垫上,鞋口被撑得变了形,后跟处还有一点被他硬踩下去的塌陷。
一股无名火“蹭”地就上来了。那双鞋也是我花了一千多买的,皮质很好,我穿了一年多,还跟新的一样。
我拎着鞋走回他面前,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张博,这是女鞋,而且尺码也不对,你怎么能穿着出门?”
他漱了口,用我的毛巾擦了擦嘴,一脸无辜:“我看它也是平底的,就套了一下,还行啊,就是有点紧。这不是着急出门嘛,门口就这双最方便。怎么了?”
“你把我的鞋穿坏了。”我指着变形的后跟。
他拿过去看了看,用手捏了捏,不以为然地说:“嗨,这有什么,回头我给你买双新的,一模一样的。别气了,啊?快迟到了。”
他像哄孩子一样拍了拍我的头,然后转身进了卧室。
我站在原地,看着手里那双“残废”的鞋,心里的火被一盆冷水浇熄,只剩下一点冰冷的、莫名其妙的委屈。
这不是买不买一双新鞋的问题。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别扭。
那天,我第一次没有跟他说再见就出了门。
这件事像一根小小的刺,扎在我心里。我开始下意识地观察他。
我发现,他真的很“不分彼此”。
我的牙刷,他会拿起来就用,理由是“忘了哪根是我的了,不都一样吗?”;我放在冰箱里、准备周末犒劳自己的那块M9和牛,他会在我上晚自*的晚上,自作主张地煎了,配着二锅头,跟他的哥们视频吹牛;我买的进口香薰,他嫌味道太淡,总喜欢往里面滴几滴花露水,搞得整个屋子像一个巨大的移动蚊香。
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我的书。
作为语文老师,书是我的命。我有一个专门的书房,三面墙都打上了及顶的书柜。那些书,很多都是我从大学就开始一本一本攒下来的,有不少还是绝版的孤本。我给每一本书都包了书膜,分门别类,按作者、按年代,码放得整整齐齐。
张博对我的书房很好奇,称之为“知识的海洋”。他喜欢在里面转悠,时不时抽出一本翻翻。一开始,我还挺高兴,觉得他有求知欲。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那套精装版的《追忆似水年华》,少了一本。
我找遍了整个书房,都没有。那套书是竖着放在书柜里的,少了一本,那个缺口就像掉了一颗门牙,要多扎眼有多扎眼。
我心里一沉,去问张博。
他正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头也没抬:“哦,你说那本小厚书啊。前两天我表弟来,说他们老师让他们读世界名著,我看着挺合适的,就让他拿去看了。”
我的血“嗡”的一下就冲到了头顶。
“你把我的书给别人了?”我的声音在发抖。
“什么叫给啊,就是借给他看看。”他终于放下手机,坐起来,看着我,“你那么紧张干嘛?不就是一本书吗?他看完了就还回来了。”
“张博,”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是一套书,是精装的,现在已经买不到了。而且,你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随便把我的东西拿给别人?”
“我这不是看你忙,没来得及跟你说嘛。”他皱起了眉,语气里开始有一丝不耐烦,“蔚蔚,你怎么回事?为了一本书,至于吗?我表弟是你未来的小叔子,他看你一本书怎么了?你的东西,不就是我的东西吗?分那么清楚干嘛?”
又是这句话。
“你的东西,不就是我的东西吗?”
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曾经让我觉得甜蜜,觉得我们是一体的。可现在,它像一句恶毒的咒语,让我浑身发冷。
我看着他,这个我曾经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突然觉得无比陌生。他的脸上写着“理所当然”,写着“你小题大做”,他完全不理解我的愤怒,不,他甚至觉得我的愤怒是不可理喻的。
“不一样。”我听到自己干涩的声音,“我的东西,是我的东西。你的东西,是你的东西。我们可以分享,但前提是尊重。你懂吗?尊重!”
“我怎么不尊重你了?”他提高了音量,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把你当自己人,才不跟你分彼此。你倒好,一本书,一双鞋,跟我算得清清楚楚。林蔚,你是不是一个人过久了,都不知道怎么跟男人过日子了?”
他的话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狠狠捅进我的心脏。
一个人过久了?
是啊,我一个人过了很久。我一个人还房贷,一个人扛着纯净水上楼,一个人在深夜发高烧时,自己打车去医院。我一个人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
…条,把我的小世界建设得固若金汤。
我以为我找了一个人,来跟我一起分享这个世界。却没想到,他是来殖民的。
那天,我们爆发了同居以来的第一次激烈争吵。
我坚持让他把书要回来,他骂我“小心眼”、“认死理”。最后,他摔门而去,留下一句:“不可理喻!”
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看着满屋子我精心挑选的家具、装饰,突然觉得这个我无比熟悉的家,变得无比陌生。
书房里那个“缺牙”的书柜,像一个巨大的伤口,嘲笑着我的天真。
冷战持续了三天。
这三天里,他没有回来。没有电话,没有信息。
我像一个陀螺,白天在学校,面对几十双求知若渴的眼睛,我必须强打精神,分析鲁迅的冷峻,讲解张爱玲的苍凉。我的专业素养让我能暂时忘记自己的“一地鸡毛”。但一回到家,那种巨大的、令人窒息的沉默,就瞬间将我吞没。
我开始疯狂地反思。
是我错了吗?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我一个人过久了,不懂得亲密关系里的“分享”和“融合”?
我给我的闺蜜李静打电话。李静是我大学同学,毕业后嫁了个有钱人,过了几年锦衣玉食的阔太太生活,最后因为丈夫出轨,毅然离婚,现在自己开了家花店,活得风生水起。她是我身边唯一一个,能把“离婚”这件事,活成“重生”的人。
电话一接通,我还没开口,眼泪就先下来了。
我语无伦次地,把羊绒衫、乐福鞋、M9和牛,以及那本《追忆似水年华》的事情,都跟她说了一遍。
李静在电话那头静静地听着,等我哭够了,才慢悠悠地开口:“蔚蔚,他不是不分彼此,他这是没边界感。说得再难听点,他这是不尊重你。”
“尊重”这个词,又一次出现了。
“可是,”我哽咽着,“他对我很好的。他会……”
“他会对你好,是因为他想得到你。这些好,是他的‘投资’。现在你住进来了,在他看来,你连人带房子,都是他的‘资产’了。他当然可以随意处置他的‘资产’,不是吗?”
李静的话,冷静得近乎残忍。
“这不是爱,蔚蔚。这是占有。爱是,我看到你有一座美丽的花园,我希望能帮你一起浇水、施肥,让它更美。而占有是,我看到你的花园,就想把栅栏拆了,把地圈起来,告诉所有人,这是我的。”
我的花园……
我看着我的书房,看着我亲手种下的那些绿植,看着墙上我旅行时拍下的照片。这间公寓里的每一个物件,都刻着我的名字,藏着我的故事。这是我一砖一瓦建立起来的王国。
我以为我迎来的是一位王子,没想到却是个强盗。
“那……我该怎么办?”我茫然地问。
“你想怎么办?”李静反问,“是想继续让他拆你的花园,直到里面寸草不生,还是现在就把他请出去?”
电话挂断后,我枯坐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我做了决定。
第四天,张博回来了。
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脸上挂着讨好的笑。有我爱吃的那家蛋糕店的提拉米苏,有新出的电影票,还有……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
“蔚蔚,我错了,我不该跟你吵架。”他把东西放在茶几上,走过来想抱我。
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
他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的笑容也凝固了。
“还生气呢?”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有点尴尬,转身拿起那个礼盒,递到我面前:“打开看看,给你赔罪的。”
我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一条丝巾,爱马仕的,橙色的盒子里,图案绚烂。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会惊喜,会感动。但现在,我只觉得讽刺。
“你用什么买的?”我问,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他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当然是用我的钱啊。我这个月奖金发了,不少呢。”
“是吗?”我看着他的眼睛,“张博,我们在一起半年,你每个月工资多少,奖金多少,我大概都知道。你上个月刚给你爸妈换了空调,又跟你那帮哥们去了趟三亚,你哪来的钱买这个?”
他的脸色,一点一点地变了。从讨好,到惊慌,再到一丝被戳穿的恼怒。
“你查我?”
“我没有查你。我只是,在回忆我们共同的开销。”我顿了顿,继续说,“上个星期,我信用卡app提示有一笔境外消费,三千二百美金。我以为是盗刷,打电话给银行,银行说是在一个国外的中古网站上,买了一个包。我没有买,那么,是谁买的呢?”
我一直盯着他的眼睛,不放过他任何一丝表情的变化。
他开始躲闪,眼神飘忽:“我……我不知道啊。是不是你忘了?”
“我没忘。”我从沙发上拿起我的iPad,点开一个页面,递到他面前,“而且,我还发现,我的电脑,被人登录过这个网站。你看,收货地址,写的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名字和地址。但是,电话留的是你的。”
空气,仿佛凝固了。
张博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真相,昭然若揭。
他盗用了我的信用卡,在网上买了一个名牌包。他甚至懒得去记我的密码,因为我的电脑,为了方便,设置的是自动登录。他以为我不会发现。而那个他不认识的名字和地址,大概率,是他那个离婚了的前妻,或者某个暧昧不清的“妹妹”。
而他现在拿来赔罪的这条爱马仕丝巾,不过是那笔巨额盗刷里的一个小零头。他用我的钱,买了东西去讨好别的女人,再用我的钱,买个小礼物来堵我的嘴。
这一切,在他看来,是那么地理所当然。
因为,我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
“为什么?”我轻声问,却感觉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我……”他支支吾吾,“我就是……手头紧……我想,我们反正快结婚了,你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吗?我以后会还给你的!”
“还?”我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张博,你拿什么还?你用我的羊绒衫去撑你的面子,用我的乐福鞋去换你的方便,用我的和牛去招待你的朋友,用我的藏书去讨好你的亲戚,现在,你又用我的信用卡去养你的前任……你告诉我,你拿什么还?”
我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像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你偷走了我的东西,偷走了我的信任,偷走了我对未来所有的美好幻想!你告诉我,这些,你怎么还?”
他被我的样子吓到了,一步步后退,直到靠在墙上。
“林蔚……你……你别这样……我……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我一步步逼近他,“你不是故意穿我的衣服,不是故意动我的书,不是故意刷我的卡?张博,你不是‘不是故意’,你只是‘不在意’。你从来没有在意过我的感受,没有尊重过我的所有物,没有把我当成一个独立的、平等的‘人’来对待!”
“在你眼里,我,林蔚,连同我这间房子,我所有的东西,都不过是你‘四十岁功成名就’的战利品!是你用来装点门面、显摆吹牛的道具!”
“我……”他张口结舌,脸色煞白。
“现在,”我深吸一口气,指着门口,“请你,带着你的东西,从我的世界里,滚出去。”
他似乎没听懂,愣愣地看着我。
“我说,滚!”我用尽全力,吼出了最后一个字。
他像是被烫到一样,浑身一颤。然后,脸上那点仅存的愧疚和慌乱,瞬间被一种恼羞成怒所取代。
“林蔚,你别给脸不要脸!”他恶狠狠地说,“不就是刷了你点钱吗?至于吗?说得自己跟个圣女一样!三十八岁的老女人,有人要就不错了,还在这里挑三拣四!你以为你是什么?离开了男人,你什么都不是!”
“滚!”
我冲过去,打开门,把他的行李箱从衣帽间里拖出来,一件一件地往外扔。他的衣服,他的鞋,他的剃须刀……所有属于他的东西,被我像扔垃圾一样,扔出我的家门。
他想上来拦我,被我一把推开。
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这个平时连瓶盖都拧不开的我,此刻像一头暴怒的母狮,捍卫着自己的领地。
最后,我把那个橙色的爱马仕盒子,狠狠地砸在他脚下。
“还有这个,也拿走。我嫌脏。”
我“砰”地一声关上门,反锁。
世界,终于清净了。
我背靠着门,缓缓地滑坐到地上,放声大哭。
这场恋爱,像一场高烧,来势汹汹,退去时,却抽走了我半条命。
我不知道哭了多久,直到手机响起。是李静。
“搞定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
“嗯。”我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
“哭吧,哭出来就好了。哭完了,就去洗个澡,睡一觉。明天起来,你还是那个独立美丽、刀枪不入的林老师。”
“李静,”我突然问,“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是个没人要的老女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然后,李静说:“蔚蔚,年龄不是枷锁,认为‘女人到了某个年纪就必须依附男人’的观念才是。你不是没人要,你只是,不想再将就了。你一个人,也可以活成一支队伍。”
你一个人,也可以活成一支队伍。
这句话,像一道光,照进了我黑暗泥泞的心里。
第二天,我顶着两个核桃似的眼睛去上班。
课间,班长跑到办公室来找我,一脸神秘地说:“林老师,我们给你准备了个惊喜。”
我跟着他走到教室门口,门一推开,所有的学生“哄”地一下站起来,齐声喊:“林老师,生日快乐!”
黑板上,用彩色的粉笔画着*的“林老师,我们爱您”,旁边还有一幅我的Q版画像,画得惟妙惟肖。
讲台上,放着一个大蛋糕。
我愣住了。
我竟然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的三十九岁生日。
孩子们簇拥着我,给我唱生日歌,给我戴上纸质的皇冠。一张张年轻的、充满朝气的脸,在我面前绽放出最灿烂的笑容。
“林老师,这是我们全班凑钱给您买的礼物!”一个女生递给我一个包装好的盒子。
我打开一看,是一本书。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的最后一卷,《重现的时光》。
我丢的那一套书里,缺的正是这一本。
“我们知道您喜欢这套书,之前那本被……被借走了,还没还回来。我们就在网上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同版本的。虽然是二手的,但是很新!”班长挠着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抱住面前这个比我还高了半个头的女生,泣不成声。
这不是一本简单的书。这是尊重,是理解,是爱。
这些平均年龄只有十七岁的孩子,他们懂得的事情,一个四十岁的成年男人,却永远不会懂。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李静的花店。
花店已经打烊了,李静正在修剪花枝。看到我,她一点也不惊讶,只是递给我一把剪刀:“来,搭把手。”
我们就这样,在弥漫着花香的、安静的小店里,沉默地修剪着那些玫瑰、百合、洋甘菊。剪去枯萎的叶子,剪去多余的枝杈,让它们以最美的姿态,在水里重生。
“他今天又来找我了。”我一边剪,一边说。
“我猜到了。”
“他在我家楼下,等了我一天。信息发了几十条,电话打了十几个。道歉,忏悔,说他知道错了,求我再给他一次机会。”
“你怎么想?”
“我没理他。”我把一枝修好的白玫瑰,插进花瓶,“李静,你知道吗?在他给我发的第一条信息里,他说,‘蔚蔚,对不起,我不该动你的信用卡’。第二条说,‘我不该把你的书给别人’。第三条说,‘我不该穿你的衣服’……他把他所有的错误,都归结为一件一件具体的事情。他到现在都不明白,他错的,到底是什么。”
“他没错。”李静突然说。
我抬起头,不解地看着她。
“在他的世界观里,他没有错。”李静放下剪刀,擦了擦手,认真地看着我,“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他所处的环境,都告诉他,男人是天,女人是地。男人赚钱养家,女人貌美如花。‘我们’的东西,本质上,都是‘我’的东西。他不是坏,他是蠢,是那种根植于骨子里的、无可救药的、大男子主义的蠢。”
“跟这种人,你没道理可讲。因为你们的操作系统,根本就不兼容。”
操作系统不兼容。
这个比喻,真是该死的精准。
我试图在一个Windows系统里,运行一个iOS的程序。结果只能是,崩溃,死机。
“所以,我唯一的选择,就是格式化,然后重装?”我苦笑着说。
“不,”李静摇了摇头,“是换一台电脑。一台出厂设置就是iOS系统的电脑。或者,你会发现,你根本不需要什么电脑。你自己的iPad,就够用了。”
我笑了。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
我在李静家住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后,我回到我的公寓。
张博已经不在楼下了。我的家门口,却堆着一些东西。
一个纸箱,里面是我给他买过的所有东西。衬衫,领带,手表……当初我一件一件精心挑选,希望能把他打扮得更体面。现在,它们像一堆废品,被随意地扔在箱子里。
箱子上面,贴着一张纸,是张博的字迹,龙飞凤舞:
“林蔚,你不要的东西,都还给你。我们两清了。”
纸箱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方正的包裹。
我拿起来,有点沉。拆开一看,是我那本被他表弟“借”走的《追忆似水年华》。书的封面,卷了角,内页里,还有几处用圆珠笔划的横线,旁边写着一些幼稚的读后感。
我的“孤本”,就这么被毁了。
我盯着那本书,看了很久。
没有愤怒,没有心痛,只有一种巨大的、荒谬的平静。
我把那个装满“我还给他的爱”的纸箱,原封不动地搬到了楼下的垃圾桶旁。
然后,我拿着那本被“玷污”了的书,回到我的书房。
我把它,端端正正地,放回了那个“缺牙”的位置。
它不再完美了。它带着伤痕,带着被冒犯过的印记。
但是,它回来了。
书柜,又完整了。
我看着那一整排的书,突然明白了。
生活,不可能永远完美无瑕。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在你的世界里,横冲直撞,留下一片狼藉。
你不能指望他们会帮你打扫干净。
你只能,自己,一点一点地,把碎片捡起来,把垃圾清出去,把伤口,变成勋章。
那天晚上,我给自己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煎了一块新的M9和牛,配上我珍藏的红酒。
我坐在我喜欢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城市的灯火,慢慢地吃着。
牛排很香,红酒很醇。
一个人吃饭,真好。
生活,渐渐回到了正轨。
没有了张博,我的公寓,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我甚至觉得,空气都清新了许多。
我把被他穿过的那件羊绒衫,送去干洗了三次,然后叠好,放进衣柜最深处。也许我再也不会穿它了,但我也不会扔掉。它像一个警示牌,提醒我,有些“温暖”,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买了一双新的乐福鞋,一模一样的款式。穿上新鞋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又可以步履轻盈地,走向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至于那笔被盗刷的信用卡账单,我没有再去找张博。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牵扯。三千二百美金,就当是,我为我这半年的“恋爱脑”,支付的学费。
很贵,但很值。
学校里,我的状态,也越来越好。
我开始尝试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在课堂上引入辩论赛,组织戏剧表演,带着学生们去读那些曾经被我认为“冷门”的现代诗。
孩子们很喜欢。我的语文课,成了全年级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
有一次,校长来听我的公开课。课后,他把我叫到办公室,笑呵呵地说:“林老师,你最近,好像变了个人。以前你虽然优秀,但总感觉端着一股劲儿,像个精致的瓷器,漂亮,但易碎。现在,你身上有股……烟火气了。像个陶罐,质朴,但结实,能炖一锅好汤。”
能炖一锅好汤的陶罐。
我喜欢这个比喻。
周末,我不再宅在家里。我报了一个陶艺班,一个普拉提班。
在陶艺班,我看着一团泥巴,在我的手里,慢慢变成一个杯子,一个碗,一个不成形但很可爱的怪物。那种从无到有的创造感,让我着迷。
在普拉提班,我感受着我的肌肉,在每一次拉伸和收缩中,变得越来越有力量。汗水浸湿我的衣服,但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我的精神,都在变得更轻盈,更坚韧。
李静来看我,捏着我胳膊上新练出来的肱二头肌,啧啧称奇:“林蔚,你这是要修炼成金刚芭比啊。”
我笑着捶了她一拳:“这叫,力量感。由内而外的力量感。”
我开始重新审视我过去三十多年的生活。
我一直是个“乖乖女”。好好学*,考上好大学,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我的人生轨迹,像一道被精确计算过的几何题,每一步,都走在“正确”的轨道上。
我害怕犯错,害怕偏离,害怕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
所以,当三十八岁,我依然单身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这种恐慌,不是来自于我自己的内心,而是来自于外界的眼光。父母的催促,同事的“关心”,社会时钟无形的“滴答”声……
是这种恐慌,让我饥不择食地,抓住了张博这根“救命稻草”。
我以为他能带我驶向“正常”的港湾,却没发现,他要把我的船,开向一个名为“湮灭”的漩涡。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正确”的轨道。只有,你想走的路。
单身,不是失败。结婚,也未必是成功。
真正的成功,是无论你处于何种状态,都能清晰地知道自己是谁,想要什么,并且有能力,去捍卫自己的世界。
又过了一个月。
一天下午,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喂,是林蔚吗?”电话那头的声音,有点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
“我是。请问您是?”
“我是张博的妈妈。”
我的心,沉了一下。
“阿姨,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客气,但疏离。
“林老师啊,”张博妈妈的声音,带着一种长辈特有的、不容置喙的熟稔,“我听张博说,你们……闹别扭了?”
“阿姨,我们已经分手了。”
“哎呀,情侣之间,吵吵架不是很正常嘛,怎么能说分手呢?”她顿了顿,语气开始变得像在拉家常,“张博这个孩子啊,就是脾气冲了点,心是好的。他跟我说,他刷了你卡,是他不对。但是林老师,你也不能这么不近人情啊。你们都要结婚了,他的钱,你的钱,分那么清楚干嘛?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嘛。”
又是这套说辞。
原来,他的“理所当然”,是家族遗传。
“阿姨,”我打断她,“我跟他,不是一家人。而且,以后也不会是了。”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张博妈妈的语气,明显不悦了,“你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这么任性!张博哪点配不上你?有房有车(虽然是租的),工作稳定,人也长得精神。你还想找个什么样的?女人啊,年纪大了,就掉价了。能找到张博这样的,你就偷着乐吧!别挑三拣四的,最后把自己耽误了。”
我的手,握着电话,气得发抖。
“阿姨,”我一字一顿,把所有的愤怒,都压进平静的声线里,“第一,我的价值,不需要用‘有没有男人要’来衡量。第二,我一个人过得很好,不需要‘偷着乐’。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请您转告您的儿子,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否则,我会报警。”
说完,不等她反应,我直接挂了电话,拉黑。
一气呵成。
挂完电话,我才发现,我一点也不生气。
我只是觉得,可笑,又可悲。
可笑的是,都21世纪了,竟然还有人抱着如此陈腐的观念,把女人当成待价而沽的商品。
可悲的是,这样的人,竟然曾经是,我差一点就要嫁给他儿子的人。
我突然很庆幸。
庆幸那件被撑坏的羊绒衫,庆幸那双变形的乐福鞋,庆幸那本被划得乱七八糟的《追忆似水年华》。
是它们,像一个个警报器,在我彻底陷入泥潭之前,把我叫醒。
让我看清了,那个光鲜外表下,藏着一个怎样贫瘠、自私、又傲慢的灵魂。
也让我看清了,我自己。
看清了我骨子里,对独立、对尊重,是何等地渴求。
那天晚上,我约了李静去喝酒。
我们找了个清吧,点了一瓶威士忌。
“敬,重获新生。”李静举起杯。
“敬,所有杀不死我们的,都让我们更强大。”我跟她碰杯。
酒过三巡,我有点微醺。
我看着窗外,霓虹闪烁,人来人往。
“李静,”我说,“以前,我特别怕一个人。我觉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旅行,是一件很凄凉的事。这代表着,你没人爱,你被世界抛弃了。”
“现在呢?”
“现在我觉得,一个人,的爽。”我晃了晃杯子里的冰块,冰块撞击着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可以不用迁就任何人的口味,吃我想吃的。我可以不用等任何人,看我想看的电影,哪怕是午夜场。我可以随时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用跟任何人报备。”
“我的时间,我的金钱,我的空间,我的喜怒哀乐……所有的一切,都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
“这种感觉,就像……”我想了想,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比喻,“就像,我终于拿回了,我人生的所有权。”
李静笑了:“欢迎来到,大女主的世界。”
回到家,已经快十二点了。
我脱掉高跟鞋,光着脚,踩在冰凉但干净的地板上。
我走进我的书房,打开台灯。
灯光下,那一整墙的书,静静地矗立着,像我最忠诚的卫兵。
我走到那个“缺牙”又被补上的地方,抽出那本《重现的时光》。
我翻开它。
在扉页上,我用钢笔,写下了一句话:
“对于一种最初的、人和物都占有其固有位置的秩序,我们怀有某种敬意。”——马塞尔·普鲁斯特。
然后,在下面,我写下了另一句话,用我自己的、崭新的笔迹:
“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我的世界,我做主。”——林蔚,三十九岁。
写完,我合上书,把它放回原处。
一切,井然有序。
窗外,月光如水。
我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
也许我还会遇到新的人,也许我不会。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已经找到了,那个能让我安身立命的、最坚实的依靠。
那就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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