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986 年的夏天,华北平原的玉米地刚抽穗,青纱帐遮不住村里的闲言碎语。我叫陈建军,刚满十八岁,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了大半年,日子过得像村口的老槐树,没滋没味。可父母却急着给我张罗婚事,对象是邻村的林晓梅,一个出了名的假小子。
林晓梅比我大一岁,头发剪得比村里的小伙子还短,说话嗓门亮,干起活来比汉子还利索。春天种地,她能扛着锄头在地里干一整天;夏天收麦,她割麦的速度能甩我两条街;就连村里男人凑一起摔跤,她都敢撸起袖子上场,好几次把壮实的后生撂在地上。我打小就怕她,小时候一起上学,谁要是欺负我,她准会冲上去护着,可她护我的方式太 “粗暴”,要么把人骂跑,要么直接动手,弄得我后来宁愿自己受委屈,也不想让她帮忙。
我爸妈却把林晓梅当成了宝贝儿媳的不二人选。我妈总说:“晓梅这姑娘好,能干,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娶回来能给你分担多少事?你看你,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有她帮衬着,日子才能过红火。” 我爸则板着脸补充:“两家是世交,你爷爷和她爷爷当年一起扛过枪,这门亲事是你爷爷在世时就定下的,不能毁约。”

我当然不愿意。我心里偷偷喜欢着镇中学的语文老师,那姑娘说话轻声细语,梳着两条麻花辫,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跟林晓梅完全是两个极端。我跟爸妈提过好几次,可每次都被我爸骂回来:“你个毛小子懂什么?过日子不是谈恋爱,长得好看能当饭吃?晓梅那样的,才是能跟你过一辈子的人。”
那天晚饭,我妈又提起婚事,说已经跟林家商量好了,秋收后就办酒席。我再也忍不住,把筷子往桌上一放:“我不娶,她就是个假小子,跟她过日子,我憋屈。”
我爸勃然大怒,抄起炕边的烟袋锅就朝我砸过来,我下意识地躲开,烟袋锅砸在墙上,碎成了两截。“反了你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得你挑三拣四?” 我爸气得脸红脖子粗,“今天我把话撂这,这婚你必须结,不结就别认我这个爹!”
“不认就不认!” 我也是年轻气盛,说完转身就跑出了家门。
我在村外的玉米地逛了大半夜,心里又委屈又愤怒。我不想一辈子困在农村,不想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假小子,我想去外面闯闯,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可去哪儿呢?那个年代,农村孩子的出路不多,要么在家种地,要么去城里打工,要么就是参军。
打工我没门路,种地我又不甘心,参军似乎成了唯一的选择。那年正好有征兵的名额,村支书已经在村里宣传了好几次。我心里一动,要是能参军,既能逃离这门婚事,又能出去见世面,简直是两全其美。
第二天一早,我没回家,直接去了村支书家,报了名。村支书挺惊讶:“建军,你可想好了?部队里可不比家里,苦得很。” 我点点头:“叔,我想好了,再苦我也能扛。”
从村支书家出来,我才回了家。我爸妈还在气头上,看见我回来,我妈抹着眼泪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倔?” 我爸则瞪着我,一言不发。我把参军的事说了,我妈一下子就急了:“不行,当兵太危险了,万一出点事怎么办?” 我爸沉默了半天,叹了口气:“既然你铁了心,那就去吧。到了部队好好干,别给家里丢脸。”
婚事的事,爸妈没再提,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报名后的第三天,林晓梅找上门了。
那天我正在院子里收拾行李,她突然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布包。她还是老样子,短发,粗布褂子,裤腿卷到膝盖,露出结实的小腿。“陈建军,你要去参军?” 她开口问道,声音还是那么亮。
我点点头,没说话。说实话,我有点怕她,也有点愧疚,毕竟是我毁了婚约。
“你是为了躲着我,才去参军的吧?” 她又问。
我没否认,也没承认,只是低着头收拾东西。
她走到我面前,把布包往我手里一塞:“这里面是我给你做的两双布鞋,部队里训练费鞋,穿这个舒服。还有一小罐咸菜,你从小就爱吃我妈腌的咸菜。”
我愣住了,没想到她会给我送东西。我抬头看她,她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既不生气,也不委屈。“林晓梅,对不起,” 我憋了半天,终于说出这句话,“我不是故意要毁约,我只是不想……”
“不想娶我这个假小子,是吧?” 她打断我的话,语气很平静,“我知道,我不像个姑娘家,没人喜欢。但我告诉你,陈建军,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你今天走了,早晚有回来的一天,这门亲事,我等你。”
说完这句话,她转身就走了,没回头。我拿着布包,站在院子里,心里五味杂陈。我一直以为她会骂我,会打我,可她没有,她只是平静地说了那么一句话,却让我心里沉甸甸的。
几天后,征兵的车来了。村里很多人来送,我爸妈站在最前面,我妈不停地抹眼泪,我爸拍着我的肩膀:“到了部队照顾好自己,常给家里写信。” 我点点头,目光不自觉地在人群里找了找,没看到林晓梅。
车开了,我望着越来越远的村子,心里既有对未来的憧憬,也有一丝莫名的失落。我打开那个布包,里面是两双纳得密密麻麻的布鞋,针脚工整,还有一小罐咸菜,散发着熟悉的香味。我想起林晓梅说的那句话:“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到了部队,一切都是新鲜的,也是艰苦的。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训练,队列、射击、越野,高强度的训练让我浑身酸痛,晚上躺在床上,倒头就睡。刚开始的几个月,我几乎没时间想别的,满脑子都是怎么跟上训练进度,怎么不拖班级后腿。
部队里的生活很单调,除了训练就是学*。闲暇时间,战友们会聊家里的事,聊自己的对象。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起林晓梅,想起她送我时说的那句话,想起她做的布鞋和咸菜。那两双布鞋,我舍不得穿,一直放在床头柜里,只有休息的时候才拿出来看看。咸菜我吃了很久,每次吃一点,就想起小时候的味道。
我开始给家里写信,每次都问起林晓梅的情况。我妈在信里说,晓梅经常来家里帮忙,农忙的时候帮着种地收割,我妈生病的时候,她端茶倒水,照顾得无微不至。“建军,晓梅是个好姑娘,你要是错过了,会后悔一辈子的。” 我妈在信里不止一次这么说。
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渐渐有了变化。我想起小时候,我被村里的大孩子欺负,是林晓梅冲上去保护我;想起高中时,我生病请假,是她每天放学给我送作业;想起我负气离家,是她默默照顾我的父母。我以前只看到她 “假小子” 的外表,却忽略了她内心的善良和温柔。
第二年夏天,部队组织野外拉练,我们要在山里待半个月。拉练进行到第十天,突然下起了暴雨,山路变得湿滑难行。我不小心脚下一滑,摔下了山坡,腿被石头划破了,流了很多血,根本走不了路。
战友们想背着我走,可山路太陡,根本行不通。班长只好让两个人留下来照顾我,其他人先往前走,到了目的地再派人来接我们。山里又冷又湿,我的伤口开始发炎,发起了高烧,意识越来越模糊。
迷迷糊糊中,我好像看到了林晓梅。她背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山路上,汗水打湿了她的短发,脸上沾满了泥土,可她的眼神却很坚定。“陈建军,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还是那么亮。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部队的医院里。班长告诉我,是附近的村民发现了我们,把我抬下了山,送到了医院。我心里明白,刚才的画面是幻觉,可林晓梅的样子,却在我脑海里越来越清晰。
住院期间,我给家里写了一封信,详细说了我受伤的事。没过多久,我收到了家里的回信,还有一封林晓梅写的信。这是她第一次给我写信。
信上的字很工整,不像她的人那么粗犷。她在信里说,看到我妈哭着说我受伤了,她很担心。她让我好好养伤,不要着急,部队里的训练可以慢慢补,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她还说,家里的庄稼已经收完了,我爸妈身体都很好,让我不用惦记。最后,她写了一句话:“我还在等你,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看着这句话,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终于明白,林晓梅的 “假小子” 外表下,藏着一颗多么温柔、多么执着的心。她不像语文老师那样温柔婉约,可她的善良、她的担当、她的不离不弃,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伤好归队后,我变了很多。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叛逆,训练更加刻苦,做事也更加稳重。我开始主动给林晓梅写信,跟她分享部队里的生活,问她家里的情况。她每次回信都很及时,信里的内容很朴实,都是一些家长里短,可每次看完,我心里都觉得暖暖的。
我们就这样通过书信联系了三年。这三年里,我从一个懵懂的少年,长成了一个有担当的军人,也渐渐爱上了那个 “假小子” 林晓梅。我开始期待退伍,期待回到家乡,回到她的身边。
1989 年冬天,我退伍了。火车一路颠簸,终于到了县城。我提着行李,迫不及待地往村里赶。快到村口的时候,我远远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林晓梅。她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头发留长了一些,扎成了一个马尾,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她不再是以前那个风风火火的假小子,多了几分姑娘家的温柔。
看到我,她眼睛一亮,快步朝我走来。“陈建军,你回来了。”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亮,却比以前温柔了许多。
我点点头,喉咙有些哽咽,说不出话来。
“怎么不说话?是不是不认识我了?” 她笑着问,脸上的酒窝浅浅的,很好看。
我放下行李,走到她面前,认真地说:“林晓梅,我回来了。以前是我不懂事,让你等了这么久。现在,我想兑现当年的婚约,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愣住了,眼睛里泛起了泪光,过了好一会儿,才用力点点头:“我愿意。我就知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你早晚都会回来的。”
周围的村民们都围了过来,笑着起哄。我妈跑过来,拉着我的手,抹着眼泪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爸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回到家,我才知道,这三年里,林晓梅受了不少委屈。村里有不少人说闲话,说她傻,等一个不一定会回来的人,还有人给她介绍对象,都被她拒绝了。她只是默默地照顾我的父母,打理家里的田地,等着我回来。
“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 她对我说,“我知道你心里有我,只是需要时间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我紧紧地抱住她,心里充满了愧疚和感激。愧疚的是,我让她等了这么久,受了这么多委屈;感激的是,她一直不离不弃,用她的方式守护着我和我的家。
1990 年春天,我和林晓梅结婚了。婚礼很简单,没有豪华的排场,只有亲朋好友的祝福。结婚那天,她穿着一身红嫁衣,头发盘起,化了淡淡的妆,美得让我移不开眼睛。
婚后的日子,过得很踏实。林晓梅果然如我妈所说,是个过日子的好手。家里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地里的庄稼也种得比别人好。她不仅能干,还很体贴。我退伍后在镇上的农机站找了份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她总是把饭菜做好,等我回家。晚上我累了,她会给我端来洗脚水,给我按摩肩膀。
有时候,我会开玩笑说:“晓梅,你以前那么厉害,怎么现在变得这么温柔了?” 她会笑着说:“以前是没人疼,只能自己厉害起来。现在有你疼我了,我当然可以温柔一点。”
日子一天天过,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红火。1992 年,我们有了一个儿子,取名叫陈明。儿子出生后,林晓梅更忙了,既要照顾孩子,又要打理家务和农活,可她从来没有抱怨过。她总是说:“只要你们父子俩好好的,我再累也值得。”
我也越来越珍惜这份感情。我知道,我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离不开林晓梅的付出。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任性,凡事都会和她商量,多替她着想。空闲的时候,我会帮她做家务,带孩子,陪她去地里干活。村里的人都说,我们是村里最和睦的夫妻。
有一次,儿子问我:“爸,妈以前是假小子吗?我怎么不信呢?” 我笑着说:“你妈以前可厉害了,比爸爸还厉害。不过,她是为了保护爸爸,为了这个家,才变得这么厉害的。” 儿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跑去抱着林晓梅的腿,说:“妈妈,你真伟大。”
林晓梅笑着抱起儿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看着她们母子俩,心里暖暖的。我想起 1986 年那个夏天,我负气参军,她对我说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现在想来,这句话里,藏着她的执着,她的深情,还有她对未来的笃定。
是啊,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有些缘分,早已注定;有些人,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当年的我,年少轻狂,总想逃离,却不知道,最珍贵的幸福,就在身边。如果不是那次负气参军,不是那三年的书信往来,不是她的不离不弃,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过日子,不是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而是找一个能和自己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人。
如今,我和林晓梅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儿子已经成家立业,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们也老了,头发都白了,可感情却越来越好。每天早上,我们会一起去村口的广场散步;晚上,我们会坐在院子里,聊着年轻时的往事。
每当聊起 1986 年的那段经历,林晓梅都会笑着说:“当年我就知道,你跑不掉。” 我会握住她的手,认真地说:“是啊,我跑不掉,也不想跑。能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我们以为是逃离,其实是另一种遇见。那些曾经让我们抗拒的、逃避的,或许正是我们生命中最珍贵的礼物。就像我和林晓梅,因为一场包办婚姻的误会,我负气参军,却在岁月的沉淀中,读懂了她的深情,收获了一辈子的幸福。
而那句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也成了我们之间最珍贵的回忆,提醒着我们,要珍惜彼此,珍惜眼前的幸福,永远不要轻易放弃那些真正爱我们、为我们付出的人。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